新疆网讯(记者李卫疆 薛玲)7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获悉,进入旅游旺季以来,新疆多地做出“住宿限价、对违规者进行高额处罚”等一系列的承诺,切实对旅游市场加大力度监管、严格规范秩序的同时,对于游客关注的价格问题,新疆各地“重拳出击”。
“高频检查”保承诺落地
据第三方统计数据,7月1日至6日,全疆接待游客788万人次,与6月19—24日(包含端午节)相比增长13.22%,其中疆外游客81万人次,增长14.22%;全区A级景区接待游客631.48万人次,增长5.21%;喀什地区接待游客124.92万人次,增长30.66%;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接待游客250.29万人次,增长9.55%。
进入6月以来,新疆迎来旅游高峰,各地景区、酒店接待游客数量成倍增长。为了能够让更多的游客在欣赏美景的同时感受到贴心的服务,新疆多地开始加强监管、出台各项相关措施。
进入5月以来,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景区开展食品安全和价格监督工作。图为工作人员正在开展常态化巡查。
自6月18日独库公路通车以来,新疆巴州和静县巴音布鲁克、巩乃斯等旅游景区持续升温,为进一步营造和静县规范有序的夏季旅游市场价格秩序,让更多的游客感受到“和静温度”,和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巴音布鲁克住宿行业标准间价格标准的通知》,一类酒店价格在800元以下,二类宾馆酒店价格在600元以下,牧家乐价格在600元以下。还公布了和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巴音布鲁克景区管理委员会监督投诉电话。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餐饮行业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要求餐饮经营者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提供的时令菜品,必须标明价格,杜绝使用“时令价”等模糊标注,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米吉克乡亚曼苏生态乐园
阿克苏地区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涉旅企业及时发布诚信经营承诺书,对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公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重点开展旅行社“五不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擅自增减旅游项目、中途甩团、导游辱骂游客等现象,并对外发布旅游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投诉渠道,保持投诉举报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7月8日,新疆文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郑重承诺:在葡萄沟、坎儿井、那拉提、喀纳斯、库木塔格这些著名旅游景区,致力于为广大游客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执行已签订合作合同和公告的市场价格。公司还承诺,门票、演艺、旅玩体验、美食均不涨价。
“严厉处罚”促承诺实效
近日,新疆多地都出台了加强监管的各项措施,要求经营者遵守价格法律、诚实守信经营、执行明码标价、强化价格自律、促销真实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持续开展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对经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的,屡查屡犯的,将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针对商家规定了“六不得”,即:不得违反自愿、平等、公平、合理、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不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哄抬价格;不得价格欺诈;不得串通涨价;不得价格歧视。
赛里木湖景区承诺“门票不涨价、民俗演艺不涨价、娱乐体验不涨价、特色美食不涨价”的“四不涨”原则。
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经营者提醒告诫: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违法且构成价格欺诈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哄抬价格的最高罚款300万元。构成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的最高罚款500万元。
自治区文旅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何燕介绍,各地将按照 “同心护旅”专项行动要求,做好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和经营整治,治理扰乱旅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一批破坏旅游市场的典型案件,严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逐步实现市场有序、竞争有序、管理有序的目标,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本文图片由新疆是个好地方融媒体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