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券)消费竟有“情人节门槛”

http://www.e23.cn2012-02-15济南日报

    摘  要:今天是一个浪漫的节日,也催生了不少商机,但部分商家为了多赚钱,对持卡、持券客户采取了“设最低消费”、“加钱”、“禁用”等招数。有关法律人士表示,商家上述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今天是一个浪漫的节日,也催生了不少商机,但部分商家为了多赚钱,对持卡、持券客户采取了“设最低消费”、“加钱”、“禁用”等招数。有关法律人士表示,商家上述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餐厅突设最低消费标准

  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年底,她在高地街56号餐厅杆石桥店办理了一张1000元的充值卡。昨天打电话预订情人节晚餐时,该店工作人员告诉她,店方临时决定,情人节当天包间和沙发座设定了最低消费标准。李女士表示,办理充值卡时,店方没有告知节假日有最低消费限制,现在临时这么做,是一种霸王条款,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高地街56号餐厅杆石桥店一名李姓工作人员解释称,该店只有4个小房间接受预定,因情人节期间多数是两人就餐,为避免浪费餐位,设有每桌398元的最低消费标准。另外,酒店的沙发座摆有玫瑰花并有赠品,只针对选择298元情人节套餐的消费者使用。

  “这些都是公司运营部统一规定的。”李姓工作人员称,酒店大厅里的座位都是谁来得早谁坐,对消费者没有最低消费额的限制,并表示食客完全可以去坐不设最低消费限制的普通餐位,“不是强制消费”。

  影院兑换电影票额外加钱

  市民唐先生称,他手中有两张鲁信影城的贵宾兑换券,按照上面注明的使用方法,该券可以当做电影票使用,观看除3D和情侣座之外的所有场次电影。13日晚,唐先生致电鲁信影城家乐福店咨询情人节晚上的电影场次,工作人员告知,情人节期间使用此券须加收5元钱。唐先生认为,券上并没有注明节假日不能使用,怎么说加钱就加钱呢?

  今天下午,鲁信影城家乐福店一名员工告诉记者,今天是周二,正常来讲应全天半价,但因为是情人节,其他所有影院和鲁信影城的其他门店全部调整为全价,只有鲁信影城家乐福店执行半价规则,只是对持券者加收了5元钱。就市民的质疑,该工作人员称,“如果觉得不合适就用现金,券可以留着以后用”。

  禁止使用贵宾券

  市民周女士也遇到了类似的烦心事。周女士有两张面值100元的某KTV贵宾券,今天上午,她致电位于泺源大街的该KTV旗舰店,工作人员告知可以使用。后来,周女士把地点改在自己前往更为方便的该KTV振兴店,工作人员却告诉她,今天不能使用贵宾券。

  今天下午,记者以消费者的名义致电该KTV振兴店核实。对方一名工作人员称,不清楚为什么别的店能用,“我们店规定不能用”,并称情人节这天只收现金和刷银行卡。对此,周女士无奈地说,贵宾券上也没写节日不能用啊,同一个KTV,不同的店之间规定都不统一,这也太不拿消费者当回事了。

  律师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今天下午,山东大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可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节假日期间,某些消费“供大于求”,有些商家会调整价格,虽然对消费者来说不太公平,但这种行为是市场调节的结果,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预售的充值卡、贵宾券等则属于另外一种情况,因卡、券上面没有注明“节假日不能使用”等条款,所以临时设置最低消费限制、加钱甚至禁止使用等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作者:胡磊   网络编辑:于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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