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海关总署发布2012年第15号公告,从今天起,适当调整部分进口物品的完税价格和税率,一些化妆品完税价格上调,部分电子、摄像产品的税率有所下调。
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海关总署发布2012年第15号公告,从今天起,适当调整部分进口物品的完税价格和税率,一些化妆品完税价格上调,部分电子、摄像产品的税率有所下调。
与以往政策相比,这次的新规只是略有调整,比如最为热议的化妆品税率50%,这和2007年修订的版本是一样的。食品、饮料税率仍为10%,箱包及鞋靴税率10%,钟表税率20%和30%也同样保持不变。税率有所下降的是皮革服装及配饰、摄影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税率,均从20%降至10%。
这次海关也对部分进口物品的完税价格进行了调整。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新规中大部分高端滋补品及化妆品的完税价格都有大幅提升,如燕窝、冬虫夏草等每千克的完税价格分别从每千克1.5万元和5万元上调至3万及10万元,香水等化妆品完税价格也明显上调。
以化妆品精华液为例,此前,一瓶精华液的完税价格为150元,完税价格提高到每瓶300元后,一瓶进口精华液入境后就要多交75元的税。眼霜的完税价格也从原来的每瓶100元提高到200元,香水的完税价格从原来每瓶100元提高到300元。
但此次调整中,一些物品的完税价格却有大幅降低,如键盘式笔记本电脑、键盘式手机摄像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