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机动车号牌是在法定机关登记的准予机动车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法定标志,其号码是机动车登记编号。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部分驾驶人在号牌上动起“手脚”。公安部正计划修改111号令(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2010年4月1日起施行)。修改意见稿提出,对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的记分,将由6分提高到12分.
6月3日,在青银高速上,一辆“霸气”的白色保时捷把执勤交警彻底“雷翻”:车子前后牌竟都贴上了卫生巾,把牌号挡得严严实实。保时捷车主是个稚气未脱的90后,面对交警的询问,他竟称“卫生巾用起来方便”。交警依法对司机罚款200元,扣6分。
近几年来,交警部门加大了非现场执法力度,在一些路口、路段设置了高清晰的电子抓拍设备,随时抓拍车辆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被称为“不下岗的电子警察”。有的驾驶人为了躲避电子抓拍,想尽各种办法在车辆号牌上动歪脑筋。从交警日常执勤查处的情况来看,有的驾驶人用光盘或者布料遮挡号牌,有的在数字上面动手脚,还有的干脆不挂车牌。目前,有的驾驶人使用高科技电动遮挡号牌的自动翻牌器,翻牌器里安装多幅号牌,驾驶人坐在车里就可以自如控制号牌,这给交警查处带来难度。
部分驾驶人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是为了逃避电子抓拍设备,从而超速行驶、闯红灯、逆向停车、超载等,这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给其他驾驶人正常行驶带来安全隐患,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因为号牌被遮挡,“电子眼”无法抓拍。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司机驾车逃逸后,给警方破案带来难度。
目前,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交警按照法律规定从严处理,也只能“罚款200元,记6分”。在这种处罚下,一些司机还是明目张胆地遮挡号牌,毫无顾忌地违反交通安全法,也与其违法成本低有很大关系。
根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这次计划将遮挡号牌的处罚修改为一次扣12分并加大罚款力度,这个必须有!重罚之下,看哪个司机还敢遮挡号牌违法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