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试行三档阶梯电价

http://www.e23.cn2012-06-28大众网

    摘  要:7月1日起,山东将试行阶梯电价,阶梯电价电量按年度为周期执行,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469元;2520-4800度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5969元;超过4800度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8469元。首档电量平均到每个月为210度。

 

  阶梯电价电量按年计算 基础电量一年2520度每月210度

  今天下午,山东省物价局召开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新闻发布会。据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处长李东方介绍,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将从2012年7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试行范围为“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469元;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在具体实施中,阶梯电价电量按年度为周期执行,全年分档电量按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按电力公司抄表周期正常交纳电费,共分三档,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469元;2520-4800度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5969元;超过4800度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8469元。其中,其中2012年的分档电量按半年计算,半年的首档基础电量为1260度。

  以2012年下半年为例,李东方举例说,如果某户居民用电量在11月份超过了1260度,超出部分就得缴纳加价后的电费。

  未实行一户一表用户暂不加价,未集中供暖用户第三档不加价

  同时,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电价政策,转供电单位不得擅自实行居民阶梯电价。2014年7月1日起,仍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将依据国家规定调整电价。

  另外,对于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已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试行期间暂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

  省物价局价格管理一处处长李冠博举例说,比如济南工人新村小区这样,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已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试行期间暂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

  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 第一档电量每月增加100度至310度

  按照规定,从2012年7月1日起,对于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第一档电量每月增加100度至310度,第二档电量为310-400度之间,第三档为400度以上,加价标准不变。阶梯电价试行期间,居民用户发生用电变更,按照实际用电月份数计算分档电量,用电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我省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电价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081元。

  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电费先收后返。抄表年度结束后,按每户每年180度乘以现行电价计算的电费全额退费。

  山东首档电量全国排第六,一二档每月电费差不到10块钱

  此外,记者了解到,在全国各省份中,我省的第一档用电量限额在全国排第六,第二档用电量为全国最高。与第一档电量的居民相比,调价后每月用电400度的居民所交电费相差不到10元钱。

  对于听证会上质疑最多的“阶梯电价只增不降”问题,价格管理一处处长李冠博解释说,阶梯电价并非只增不降,降的部分将体现在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的补贴上。阶梯电价试行后,将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电费先收后返。抄表年度结束后,按每户每年180度乘以现行电价计算的电费全额退费。经统计我省将向“低保户”和“五保户”每年补贴2.29亿元电费,仅靠阶梯电价多收的部分还不够,还需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投入5420万来补足差额。

作者:王磊   网络编辑:陈淑贞

浮世绘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