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物价局推行“明码实价”小商小贩也要遵守

http://www.e23.cn2012-09-11济南日报

    摘  要:为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市物价局制定了“倡导价格诚信、推进明码实价”活动方案,该活动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规范、总结评比五个阶段进行。9月中旬,各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规定,进行自查自纠。通过及时查找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各大型购物广场、商场、超市的明码标价率在达到100%的基础上,推行明码实价。力争在活动结束时,明码实价率达到90%以上,并逐步提高,各商业零售点的明码标价率要达到95%以上。

  记者了解到,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市物价局将按照“重点检查、全面推进;以点带面、整体规范”的思路,针对2012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对连续性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9月下旬至年底,在继续加强对外资连锁购物广场、门店,统一结算的民营商场超市和国有控股的大型购物广场、商场超市检查的基础上,加大对明码标价薄弱环节和日常价格举报反映集中的、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业网点的检查,以明码标价签免费发放为契机,加强小摊小贩明码标价的推进工作。同时,要加强“国庆”、“十八大”、“元旦”、“春节”期间的市场巡查。

  此外,各县(市)区根据各自实际,对辖区内商场、超市和商业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检查不留死角。检查中,将结合全省统一开展的大型零售企业有关价格与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对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的所有费用均要逐一检查。

  明年1月进入整改规范阶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告诫,下发整改通知书。同时,结合明码实价规范检查工作,逐步探索建立价格诚信管理机制,建立经营者价格诚信档案,完善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公布制度;并结合价格举报工作,对消费者举报投诉比较集中的重点行业和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

  明年2月至3月份,各县(市)区物价局和各商业企业主管部门分头对本地区、本行业活动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总结。市物价局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模范执行市场价格法规政策的单位,将于“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公开表彰一批“价格诚信单位”;对执行市场价格政策不规范的,进行督导整改;对执行市场价格政策较差或者存在价格欺诈等严重价格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性质恶劣的要进行通报。

作者:卢虹   网络编辑: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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