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11月11日,市民谢先生向党报热线记者反映,他日前购买山东一卡通时被收费10元,只拿到5元押金凭条。柜台工作人员称“都这样收”。山东一卡通客服解释,凭5元押金凭条和空卡,顾客可退回5元押金。另外5元是该卡的使用费,可向柜台另要收据。
11月11日,市民谢先生向党报热线记者反映,他日前购买山东一卡通时被收费10元,只拿到5元押金凭条。柜台工作人员称“都这样收”。山东一卡通客服解释,凭5元押金凭条和空卡,顾客可退回5元押金。另外5元是该卡的使用费,可向柜台另要收据。
据谢先生介绍,他在山东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共购买三张面值500元的卡,柜台向他收费每张10元,之后开具3张单据。谢先生接过一看单据每张面值5元,共15元。他询问工作人员为何收费与票据数目不符,对方表示一直都是这样收取。之后,谢先生有急事只得先离开。
11日,记者以顾客身份向山东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询问购卡如何收费。对方答复,现场拿到的5元押金凭条是退卡的凭据,待顾客用完卡内的钱,可以持空卡和此押金凭条将5元钱退回。每张卡被收的另外5元费用是该卡的使用费,这个钱是不退的,顾客需要的话,可以向柜台要求另外开具收费单据。
谢先生认为,山东一卡通购卡收费的规定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甚至不知道押金条可以用于退卡钱。这样一来,顾客不会当面要求开收费单据,绝大多数人也不知道会在卡用完后去退那5元钱。商家在顾客购卡时应该尽到告知义务,“像我当时问过柜台人员,他们都没给解释清楚,这种情况不该发生。”谢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