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8日,本报刊发《物流公司发货后,货款竟两空》一文,报道一商户通过“中远物流”发货后,货物货款均不见一事。青岛中远物流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近日向本报反映,报道中被商户质疑倒卖丢失货物的“中远物流”实为李鬼。12日,记者核实发现,该物流营业执照的注册登记信息实为“天桥区中运物流经营部”。
8日,本报刊发《物流公司发货后,货款竟两空》一文,报道一商户通过“中远物流”发货后,货物货款均不见一事。青岛中远物流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近日向本报反映,报道中被商户质疑倒卖丢失货物的“中远物流”实为李鬼。12日,记者核实发现,该物流营业执照的注册登记信息实为“天桥区中运物流经营部”。
【记者调查】
二环北路的“中远物流”是李鬼
12日上午,记者与青岛中远物流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负责人王先生一同来到济南市工商局。经查询,含有“中远物流”登记注册信息的仅有两家,分别是青岛中远物流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和中远物流仓储配送济南分公司。王先生表示,除这两家分公司外,中远物流未在济南另外设点。
随后,记者与王先生一同来到位于二环北路柱子物流市场的“中远物流”,并以发货为由咨询相关事宜。记者表示,因为首次通过该物流发货,担心货物的安全问题。该物流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济南经营多年,证件齐全。记者表示想要看一下证件,该物流工作人员应允。但从该物流工作人员提供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记者看到相关的登记注册信息却为“天桥区中运物流经营部”。看到记者质疑登记注册信息与其门头招牌不符,该工作人员解释,因为有一个大的中远集团,所以他们无法注册“中远物流”。
记者注意到,该物流的宣传名片、为发货客户出具的货运凭证上均印制“中远物流”字样,而非“天桥区中运物流经营部”。
记者电话联系到柱子物流市场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以发货为由咨询该市场“中远物流”真假。该工作人员表示,该市场的“中远物流”并非真正的中远物流,并建议记者选择其他物流发货。
【律师说法】
冒用“中远物流”名义涉嫌侵权
据了解,青岛中远物流有限公司是中远集团、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业内简称“中远物流”)下属,主要从事国际进出口货运代理业务、船舶代理业务、大型设备的国际全程物流服务、海运租船订舱业务以及供应链融资服务。该公司虽在济南设有分公司,但并非设在二环北路柱子物流市场。
青岛中远物流有限公司商务部表示,“天桥区中运物流经营部”以“中远物流”名称公开对外交易,不仅损害中远物流商誉,侵犯“中远”驰名商标,也涉嫌构成对交易对象的欺诈。
山东瑞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超表示,“天桥区中运物流经营部”冒用“中远物流”名义对外经营,实际上已对真正的中远物流构成侵权,如若货物数额达到一定程度,其中或将涉嫌诈骗。
青岛中远物流有限公司要求“天桥区中运物流经营部”停止使用“中远”字号,停止进一步侵害“中远物流”商誉,否则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