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日,市民王女士投诉,14日晚在二环东路上的蓝海大饭店就餐后,自己的一部苹果iPhone4S手机没了踪影,她怀疑酒店服务员偷了手机,酒店应承担赔偿责任。酒店方则认为自己无责。
近日,市民王女士投诉,14日晚在二环东路上的蓝海大饭店就餐后,自己的一部苹果iPhone4S手机没了踪影,她怀疑酒店服务员偷了手机,酒店应承担赔偿责任。酒店方则认为自己无责。
王女士说,14日晚7点多,和朋友在蓝海大饭店三楼的包间就餐。“我当时已经喝醉,和朋友在酒店门口上了一辆出租车。几分钟后,我突然发现自己的苹果iPhone4S手机没了踪影,拨打号码,处在关机状态。我怀疑手机掉在包间里,赶紧回去找该酒店工作人员寻找。结果包间中没有监控,所寻无果。我当时怀疑可能是酒店内部员工拿走了手机。”“一位餐厅负责人随后赶来称,他们的员工不可能做这种事情,另一名女经理赶来说,他们也没有办法解决。酒店方随即报警。整个过程持续到将近次日凌晨1点,最终还是不了了之。”王女士表示,吃饭前,手机一直在视线范围内。“我确定手机应该在包间内遗失。”
16日上午,涉事酒店副总经理司女士、客户经理携带2000多元现金和礼品登门道歉,王女士拒绝接受。“我当时买的这部手机花费5000多元,里面储存了几百个电话,还有很多重要的资料,如果找不回手机,我要求赔偿一部新手机。”王女士说。
当天下午,女报记者来到二环东路上的蓝海大饭店,司女士说:“我本人出面也协调未果,只好报警。警方对王女士走后进出包间的几个服务员进行盘问,未能查出手机下落。”“王女士没有证据表明手机被服务员偷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已积极赔偿,对此我们没有任何法律责任。王女士要求索赔一部新手机,我们会向上级领导汇报。”
19日下午5点左右,女报记者联系上王女士,她说,目前酒店还没有和自己联系。
山东演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方江鲁分析,王女士若要酒店承担赔偿责任,必须承担举证义务,拿出直接证据证明手机遗失在酒店内部,否则从法律上说不能认定酒店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