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今年10月,市民吴先生在淘宝网购买一台标称是美国正品的安利空气净化器,收货时没有当场验货,就将货款打给卖家。两个月后发现“不是正品”,并投诉到工商部门,却又无法提供任何书面证据证明购买的产品不是正品。工商部门表示“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属无效投诉,无法受理该消费投诉。
今年10月,市民吴先生在淘宝网购买一台标称是美国正品的安利空气净化器,收货时没有当场验货,就将货款打给卖家。两个月后发现“不是正品”,并投诉到工商部门,却又无法提供任何书面证据证明购买的产品不是正品。工商部门表示“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属无效投诉,无法受理该消费投诉。
27日,济南市工商局发布2012年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基本情况。截止到2012年12月11日,济南市已建档网络经营主体3352户,工商部门受理涉及网络购物申诉和咨询1700多起,其中有效投诉仅173起,占总数1/10;成功调解申诉169起,总争议金额2.96万元,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2.66万元,其中关于网购商品质量问题的申诉17件。
“根据工商部门网络交易监管时掌握的情况来看,无效申诉情况非常多。”济南市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负责人王克说,比如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消费者购买的产品不是济南卖家销售的,工商局无法就地调解;还有如果无法核实购物网站真实地址,工商部门也无法处理相关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