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开始“火”了

http://www.e23.cn2013-01-18济南日报

    摘  要:根据济南市安监部门的规定,今年春节济南限放区(绕城高速公路内区域)内烟花爆竹销售期为2月1日(腊月廿一)至2月24日(正月十五),在此期间市民可以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开始“火”了

  昨天,零售商在纬十二路一家烟花爆竹样品展厅内选购产品,济南市场上的烟花爆竹产品预定开始升温。根据济南市安监部门的规定,今年春节济南限放区(绕城高速公路内区域)内烟花爆竹销售期为2月1日(腊月廿一)至2月24日(正月十五),在此期间市民可以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网络编辑: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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