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丝坊会员卡余额低于100元就不能用?

http://www.e23.cn2013-03-01都市女报
漂丝坊会员卡余额低于100元就不能用?

  位于山师东路的飘丝坊造型艺术机构。

  女报记者 刘芳 摄

  女报2月28日讯(记者 刘芳)近日,市民丁先生向女报反映,2012年在济南市历下区山师东路的飘丝坊造型艺术机构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充值900元,目前会员卡内余额64元。近日,丁先生的女儿到该店剪发,花费20元,工作人员却称卡里余额不足100元,不能刷卡了。

  2月26日下午,丁先生20岁的女儿到该店理发,花费20元。结账时她报出会员卡号,系统显示卡内余额64元。工作人员先是称卡内低于100元不能刷,又称低于50元不能刷。最后,丁先生的女儿只能以现金结账。“当时办卡时没有说明有限制消费,太不合理了。”

  28日下午,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来到飘丝坊造型艺术机构。记者称要染发,发型师说:“会员卡分两种,充值500元可以打8折,充值1000元可以打7折。”至于其他限制,他并未提醒。

  随即,记者询问使用会员卡是否有限制消费,比如余额低于多少不能刷卡。“不是不能用,比如说只有50元,一次性消费完了卡就回收了。但初次消费不能超过80%。”发型师同时提醒记者,卡内最好留一些钱,否则一次消费完后就不能打折了。

  记者亮明身份后,店里一名负责人接受了采访。他承认丁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名负责人解释,事后也跟消费者沟通过。当天没让丁先生女儿刷会员卡的原因,是因为当天她没有带会员卡来,仅报了卡号。店里规定,必须出示会员卡才能消费,“以前发生过消费者丢失会员卡,被他人冒用的情况。”“以前去消费,带不带卡都行,只报卡号也行。”丁先生称。“50元不多,不是钱的事儿,这事儿气得慌。”至于飘丝坊说的曾电话沟通过一事,丁先生说自己和家人至今未接到对方任何电话。

  山东方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斌说,如丁先生反映情况属实,飘丝坊以会员卡低于50元或100元的理由不让刷卡,属于擅自设置最低消费,“和消费者之间没有书面约定,会员卡上也未注明”,是霸王条款。

  对会员卡的使用形式,飘丝坊称必须出示会员卡,消费者称以前只报卡号也能用。对此宋斌说,不管以什么形式,只要证明消费者在店里办了卡,就应让消费者合理消费。飘丝坊对会员卡的使用前后不一,涉嫌推脱责任。

网络编辑:马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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