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专卖店被指出售翻新手机

http://www.e23.cn2013-05-21济南时报

    摘  要:消费者新买的苹果手机,因无法开机要求退货,但被苹果公司告知有人为拆卸痕迹,拒绝退货。经过专业机构的检测,这部手机被鉴定为“并非消费者私自修机”,20日,北京市民刘小姐将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以手机被翻新为由索要双倍赔偿。

  消费者新买的苹果手机,因无法开机要求退货,但被苹果公司告知有人为拆卸痕迹,拒绝退货。经过专业机构的检测,这部手机被鉴定为“并非消费者私自修机”,20日,北京市民刘小姐将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以手机被翻新为由索要双倍赔偿。

  去年3月5日,刘小姐在三里屯苹果产品专卖店购买了一部价值4480元的iPhone4s手机,“当时11点买了手机,然后我去了一下厕所,十来分钟后发现手机无法开机。”刘小姐忙又回到苹果专卖店,工作人员经鉴定说是刘小姐造成的。“我不知道哪里有拆卸痕迹,但店里出具的检测报告说有拆卸痕迹。”

  于是,刘小姐提出的退货请求被工作人员拒绝。“他们告知手机有人为拆卸痕迹,属于‘私自修机’。”此时恰逢“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刘小姐向消费者协会求助,并到“3·15”热线推荐的专业机构进行了检测鉴定。“经过鉴定,手机有拆卸、翻新的情况,被告苹果公司把拆卸翻新的机器当成新机卖,已经构成欺诈。”20日上午,刘小姐在法庭上出示了相关鉴定证明,“3·15”推荐的泰尔实验室出具的报告称,手机经过明显拆卸,但“非消费者进行私修”。

  刘小姐认为,苹果北京公司将拆卸后的手机当新机销售,存在欺诈行为,故诉至法院,要求苹果北京公司退还货款4480元,支付一倍赔偿4480元,并赔偿误工费、交通费等。

  (据《北京晚报》)

网络编辑: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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