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80后”女孩闫某从刘某处购买雪茄烟,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工作人员在娱乐场所销售非法获利7万多元。近日,市中区法院作出判决,闫某和刘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款5万元。
“80后”女孩闫某从刘某处购买雪茄烟,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工作人员在娱乐场所销售非法获利7万多元。近日,市中区法院作出判决,闫某和刘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款5万元。
2012年一天晚上,华灯初上,一些女子就在娱乐场所舒展着她们妩媚身姿。“先生,要不要试试古巴雪茄?我们的货绝对正宗,是从珠海等地进的货。”促销小姐神秘地压低声音介绍。
公安机关根据网监线索,2012年将非法销售雪茄烟的刘某和闫某抓获,在刘某住处查获各种品牌雪茄烟,销售价格共计52401元,同时扣押刘某的钱款4万元,查获其用于作案的笔记本电脑2台、手机1部。
原来,2011年初,“80后”女孩闫某在济南开了一家雪茄烟销售公司,在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珠海等地购买各种品牌雪茄烟,雇佣高某和马某等人在济南多家娱乐场所非法销售。
庭审中,闫某表示,自己以前听说在酒吧和夜总会里面卖雪茄烟比较赚钱,一次偶然机会,她认识了广州的刘某,然后就从刘某处购买雪茄烟。她于2011年8月13日、12月5日两次向刘某购买各种品牌雪茄烟共计16670元,加上从其他地方购买的雪茄烟,她非法获利74080元。
法官介绍,刘某和闫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销售烟草专卖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