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被用于商业广告 海清获赔5000元

    摘  要:自己的照片被美悦网用作该网站整形类医疗项目的商业广告宣传,演员海清(本名黄怡)将美悦网主办方爱丽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起诉。记者昨日获悉,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海清经济损失5000元。

  自己的照片被美悦网用作该网站整形类医疗项目的商业广告宣传,演员海清(本名黄怡)将美悦网主办方爱丽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起诉。记者昨日获悉,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海清经济损失5000元。

  海清诉称,在爱丽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经营的门户网站www.27.cn上,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利用其肖像照片用作整形类医疗项目的商业宣传。海清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给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故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朝阳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美悦网侵犯了海清的肖像权,最终判令被告赔偿海清经济损失5000元。

网络编辑:李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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