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日前,省工商局关于促进全省网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施行。其中,自然人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开办网店,只要经营项目不涉及法律等的,向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等真实身份信息后就能开展经营活动。而且,今后开网店可以直接用“某某网”进行注册了。
日前,省工商局关于促进全省网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施行。其中,自然人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开办网店,只要经营项目不涉及法律等的,向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等真实身份信息后就能开展经营活动。而且,今后开网店可以直接用“某某网”进行注册了。
记者了解到,省工商部门明确,自然人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开办网店,只要经营项目不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前置审批的,在向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有效身份证明、住所地、联系电话等真实身份信息后,就可以开展经营活动。如果具备登记注册条件,则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这也意味着,市民只需提交真实身份信息就能开网店。
与此同时,我省工商部门还将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明确网络经营者可使用“某某网(网站、网店)”、“电子商务”等词语作为名称中的行业用语进行注册登记。这也意味着,今后,在山东开网店也可以用“某某网”进行注册了。
市民要是在家开网店,咋注册企业住所?对此,省工商部门明确,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申请注册登记,以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住宅等作为企业住所的,可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等出具的住所使用证明办理注册登记。而且,我省还允许网络经营者“一址多照”,同一经营者在同一辖区开办经营范围相同的网店和实体店允许一照多址。
在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方面,省工商部门表示,对已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其网上经营项目未标明网上经营且未超出营业执照标注的经营范围的,无需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而且也不必添加网上经营的相关表述;网上经营项目超出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应依法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山东将建网上消费举报平台
发展网上经营,网商信誉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网购信心。为此,省工商局明确,将通过建立网上消费申诉举报平台、指导建立举报争议解决机制等形式,开辟网络消费维权渠道,并及时发布网络消费警示信息。而且,我省还将实施网络经营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信用公示、信用激励、信用预警、失信惩戒、严重失信淘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