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黑工输送利益链:入境每工作1小时被抽走3毛

http://www.e23.cn2013-11-15经济参考报

    摘  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鸿荣恒工业园有一家普通小作坊,与其他劳动密集型中小加工企业一样,“用工荒”是其不得不面对的问题。18名来自越南的工人在一定程度上为这家小作坊解决了“燃眉之急”,追问这十几名外国“打工仔”的来历,一个以“蛇头”为中心、以组织外国人偷渡入境从事非法务工为业的“地下劳务派遣市场”浮出水面。

劳务派遣的工作。

  “2009年,我认识了劳务中介老赵,他让我从老家多带点人来深圳打工,给我提成,我就从云南老家带了几批人过来。2009年10月左右,我老家有个叫小普的说有20个缅甸人要来打工,我问老赵这些人可不可以进厂,老赵也没管这些人是怎样入境的就同意叫这些人过来深圳的工厂。”成昆龙在后来对侦查机关的供述中说到。这件事情过后,赵保辉便投身于大规模的“偷渡事业”中,组织缅甸人来深圳打工。

  深圳市检察院检察官黄勇介绍,“偷渡事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为进一步建立、完善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来深圳务工的渠道,赵保辉、成昆龙前往云南省盈江县与李红、LA M A S(无国籍人士)汇合,商议组织缅甸人非法入境务工具体分工,结成了偷渡路上相互协调、分工明确的非法组织。

  在 云 南 省 盈 江 县 商 议 期 间 , 赵 保 辉 等 人 在LA M A S住处召集数十名缅甸人开会,大力宣扬、鼓动前来开会的缅甸人到中国务工,声称前往中国广东打工每月工资达人民币1200元,所有费用进厂工作后从工资中扣除,并将事先准备好的招工名片散发,以此引诱缅甸人前往中国广东打工。中缅边境的云南盈江县成为他们招兵买马的据点。

  另一方面,在缅甸和云南边境的接应由李红和LA M A S完成。LA M A S精通缅甸语,主要负责在云南省盈江中缅边境上物色、招募、安置偷越入境的缅甸人,达到一定人数后,李红负责把缅甸人从盈江拉到昆明市汽车站,然后由赵保辉联系好的专人冯金菊用大巴车将偷渡客送到广东省东莞市交给赵保辉。赵保辉、成昆龙共同负责支付缅甸人从云南到深圳的路费、吃住等费用,并安排进厂工作及管理。

  “我总共带过几批人,但是有几批人在联合检查站就被堵住了,成功带到昆明汽车站的共有25个左右。”李红在供述中说。作为“搬运工”的他认为,偷渡需要一些运气。

  黄勇说,“蛇头”们为了逃避公安边防检查,路上的审慎更为重要。出发前,赵保辉事先将伪造的云南籍户口卡交给冯金菊,由冯金菊分发给乘车的缅甸人,并告诫这些缅甸人尽量坐在卧铺大巴车的上铺,路上遇公安部门检查,不要讲缅甸话。当缅甸人被送至广东东莞或长安汽车站后,赵保辉等人便到车站将这些缅甸人接到事先安排好的住处等待接收单位或直接安排到用工单位工作。

  黄勇介绍,这一类偷渡犯罪从招募人员、偷越国境、长途运输,到介绍务工、日常监管、工资结算等,均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配合紧密,呈现出“一条龙”流水线的作业模式。

  “黑工”利益链

  这些“淘金”者徒步穿越绵长的国境线抵达中国边界,为逃避边防检查站的检查蹚水过河、绕山路。然而,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历经千辛万苦来到中国务工,最终成全的却是“蛇头”们的腰包。

  一名偷渡组织者在供述中说道:“我听L YBIE N (‘蛇头’)说,他把越南人带到中国要向每个越南人收取100多元人民币的费用。”

  一名偷渡亲历者也表示,在来中国工作领取工资之前,就已经受到“蛇头”们大大小小的盘剥。“LY BIEN在越南老家找到我,问我要不要到中国工作,我说想,还有几个朋友也想去。我和另外4个朋友来到越南的H A N G D O I,然后开始爬山,爬了20分钟就到了中国弄怀找到了L Y BIE N,把我们带到了深圳后,找我们每个人要了400千越南盾(约150元人民币)。”他说。

赵保辉在供述中提到分钱明细:“我支付给李红人民币1000元/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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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陈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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