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赞”骗局多发微信成“危”信 使用需谨慎
摘 要:据报道,最近,微信圈流行一种点“赞”活动——“朋友们快点赞,集满28个就能免费获得港澳游”,只要用户转载商家的信息并获得微信好友一定数量的“赞”就可以免费旅游。经旅游部门证实,此类活动多涉嫌虚假宣传,强制游客在香港购物。眼下,微信集“赞”泥沙俱下,骗局多发。对此,我们不妨来听听各方人士的看法。
中奖者”先汇出“运费”、“税金”等。
其实,这些微信骗局并不新鲜,只是一些市面上早已传播甚广的骗局的翻版。但是,微信骗局中招的几率却大幅上升,笔者也曾经手贱点过不少广告和测试。究其原因,一是这些骗局利用了微信和点“赞”的特点,覆盖上了一层更“和蔼可亲”的外衣。二是这样的骗局更符合“战略思维”,确实更值得警惕。
首先,相对于微博,微信是更为私密的网络社交圈。用户一般是通过手机通讯录、QQ通讯录等熟人关系网汇集朋友。再加上微信绑定手机,用户自然认为微信上的都是熟人,也对熟人发送或转发的信息放松了警惕。然而,用户们却忘记了所谓“公众号”的存在,这些或为推送新闻讯息,或为推送广告的群体成为了微信这个相对封闭圈子里的“外来者”,其传递的信息又通过微信中的“朋友圈”广为传播。难保这些“不请自来”的“公众号”中有一些居心叵测的人。事实上,多数微信骗局也发端于“公众号”。
其次,点赞这个功能在微信里被发扬光大了。由于微信圈里都是熟人,能够召集出多少“赞”已经不仅仅取决于用户发送信心的价值,而是取决于用户自身的受欢迎程度。对于不少人来说,通过一些转发信息征集“赞”是体现其个人魅力的绝佳机会,要是靠这个又能换取奖品、旅游,这种两全其美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然后,自己就把自己框进去了。
最后,骗术与人类任何有意图的行为一样,越是符合战略的逻辑,成功的几率也就更大。而所谓战略逻辑,就是让整个行动显得足够复杂,逻辑链条尽可能长,让人难以看清其真实目的。正如战略大师李德·哈特所说,越是“间接”的“旁敲侧击”的策略越是好策略。用微信行骗,哪怕是最简单的骗局也多加了一层圈套。这样的忽悠,的确难防。
集“赞”当规范,但仍需持“买者小心”原则
和静钧(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
集到一定数量的“赞”,就可以获得被赞企业或商家的礼品,这是当前流行于微信等社交网站朋友圈里一项活动。听起来礼品唾手可得,然而事实却并不这样。我们有什么法律手段可以规范这一“赞市场”的交易行为呢?
首先,我们来认定一下“集‘赞’者”的法律身份。在最初商家发出的活动中,礼品的潜在获得者,是那些把商家的商品信息推广给一定数量微信朋友,并获得微信好友足够多的点“赞”评价的人,在这个环节下,他是一个“再传播中介”者,他获赠品,是他凭推广指定信息而得到的报酬。而他一旦赢取商家或企业的礼品,并开始享用这些礼品时,才成为“消费者”。
也就是说,第一阶段中我们并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捍卫那些辛苦集“赞”最后礼品缩小或根本没有礼品的人们的权益。《广告法》等法律对欺诈性广告宣传有震慑作用,但对于利用朋友圈等较小众范围里的网络营销,认定欺诈的“严重情节”,是个不容易的问题,那些社交网络朋友圈中的“小恩小骗”,就如日常生活中友情邀约一样,没有一个真正的合同约束,根本无法适用于传统广告中的“虚假信息”或“虚假宣传”的界定。
而在第二个阶段,一旦集“赞”者收到礼物,并开始消费礼物,却发现礼物的质量问题,那当然适用于《消法》,就如集“赞”者获免费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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