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报7月15日讯 15日,市民李先生向本报反映,10日,他在易迅网上购买了一款特价相机,收货当日被易迅网强行拦截收回。对此,易迅网解释系当初价格标注错误,相机价格过低,不能销售,愿意补偿1000积分。对此,李先生毫不认同,律师则表示易迅网违约在先,消费者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本报7月15日讯 15日,市民李先生向本报反映,10日,他在易迅网上购买了一款特价相机,收货当日被易迅网强行拦截收回。对此,易迅网解释系当初价格标注错误,相机价格过低,不能销售,愿意补偿1000积分。对此,李先生毫不认同,律师则表示易迅网违约在先,消费者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买家自述
满心欢喜盼来一场空
李先生讲述事件经过
2014年7月10日23时许,自己在易迅网看到“佳能EOS 600D(18135mm)单反套机”进行促销,“抢购价”为3335元。李先生和另外两位朋友当即一同下单抢购了3台,并支付了3台相机的货款。
11日9:52,根据物流信息,李先生所购相机已经从北京库房发货。
12日7:41,李先生接到了快递员的电话,通知货物将很快送到,但在等待几个小时之后仍没有消息。他联络快递员,对方称,总部发来信息,相机已经退回到北京库房。
15日,李先生在线支付的1万多元货款仍没有被退回。
易迅客服
系统问题造成标价错误
7月15日,易迅客服人员称,7月10日佳能相机的促销活动实际上是因“系统错误”导致商品产生价格标注错误。他表示,目前已经要求把商品全部回库,并向消费者提供最高1000积分的补偿。“而退款要等到商品回库以后才能办理。”
对此解决方法,李先生并不满意,“为了相机才下单付钱。现在发货又收回,再给个1000积分了事,易迅如此处理令人寒心”。
律师观点
消费者可要求履行合同
山东舜翔律师集团律师井远宁表示,消费者在易迅网站选择购买商品并付款,其买卖合同已经成立,是合法有效的。虽然易迅网主张“系统问题”,但在没有通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将货物强行截回,已经属于单方违约,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井远宁还表示,目前我国关于网络虚拟购物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消费者可以要求电商继续履行合同,也可向消费者协会、工商等部门进行投诉,和店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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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易购平板电脑标错价亏损百万仍承诺照常发货
2014年5月7日,许多网友在微博上反映,在苏宁易购以499元的超低价购买到原价1999元的宏碁W3平板电脑。但此次的超低价并非营销活动,而是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价格标错。
5月6日晚,苏宁易购与下单的消费者进行了即时沟通,谋求双方达成共识的补偿处理方案,得到消费者的理解。对于最终没有接受补偿条件的消费者,苏宁易购则承诺尽快送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