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微信无疑是当下最火的社交工具之一。不少商家也发现了微信的价值,依托朋友圈挖掘“熟人经济”。朋友圈营销建立在熟悉、信任关系之上,而现实情况是,不少人出于对朋友的信任而购买了商品,结果却成了假冒伪劣产品的受害者。
生意。但一些代理商因为没有实体店,而无法出具发票,可能面临退货难、退款难等问题。
第三类是借助微信上的第三方平台做销售和推广,如微店。只要下载微店的APP,经过手机号验证、身份证录入、银行卡绑定、填写店铺简介四步,不到两分钟就能开店。微店的营销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销售自己的产品获取利润,另一种是通过帮助其他商家在自己的朋友圈进行推广,一旦有朋友从你发的链接处购买商品,便可从商家处获取佣金。
朋友圈“杀熟”维权难
微信本是社交平台,朋友圈的销售起于熟人之间的推荐和代购,商业味并不浓,但当它为商家发掘,并渐成规模之后,由于平台自身的非商业属性而出现监管漏洞,使得“杀熟”案例屡屡出现,而一旦上当受损,很难维护自身权益。
不同于专业的电商平台,微信朋友圈的营销机制并不健全。“微商”大多在朋友圈通过图片和文字对产品进行介绍,没有售后评价系统,因而买家无从获悉商品的数量、评价等信息。当买家决定购买之后,往往是直接付款而非通过第三方付款,交易过程大多没有凭证,商品也大多没有发票。
一些人在朋友圈购物上当后被卖家拉黑,连对方叫什么,是哪个城市的都不清楚,维权非常困难。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申明了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但是微信一直强调其社交属性,且不少交易是通过朋友之间私下完成,与平台无关。
此外,建立在移动平台上的微信朋友圈营销,也给基于属地管理的工商行政管理带来了执法难度。实际上,一些人会像吴小姐一样选择沉默,并在受骗后屏蔽对方的朋友圈,但问题是,这些营销号会把“黑手”伸向其他人。(半月谈记者 陈晓波 王政)
净化朋友圈须加强鉴别
信用是建立友谊的纽带
微信朋友圈本是社交平台。腾讯微信团队曾对朋友圈营销问题表态,表示不鼓励个人在朋友圈中售卖商品的行为,并开通了举报功能,核实后将根据违规程度进行处理。然而,由于朋友圈营销存在量大、私密、人情因素等特点,使得平台监管和打击存在难度。即便查封,朋友圈营销的低门槛性也会沉渣泛起,朋友圈异化苗头显现。
一些人出于对朋友的信任而选择在朋友圈购物,然而从第三方机构发布的《2014年“微信朋友圈营销”生态数据研究报告》来看,有31.71%的商家认为“只要现在能赚到钱就好”;有27.64%的商家“希望微信不要规范严格”。“微商”对朋友圈营销的态度值得人们提高警惕。
事实上,商品质量和口碑对于朋友圈营销十分关键,否则便是“一次性买卖”。《报告》显示,老客户居多的“微商”占总数的52.03%,而以新客户居多的“微商”则占总数的37.40%。
朋友圈以其真实、私密、信任向线下扩展。不少人误信朋友圈的“真实”,或者虚荣心作祟、贪图便宜而轻信朋友,成了“杀熟”对象。一位做代购的业内人士指出,一般的代购加上人工费、运费、关税,最后的价格约为专柜的7折,如果朋友圈标榜的价格低于专柜价的5折,其进货渠道便可能存在问题,但朋友圈所谓的“地板价”、“特殊渠道”还是能吸引不少人上钩。
有专家指出,由于朋友圈营销属于新事物,目前并无专门针对朋友圈销售的相关规定,一旦出现交易纠纷,消费者维权途径并不明朗。据杭州市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朋友圈营销由于无法确认责任主体,只能将交易视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行为,很难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而且一般都是朋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