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今天是农历新年第二天,“买买买”和“吃吃吃”的春节长假模式已经开始。对此,市工商部门也发出了消费提醒,提示市民在假期中合理、安全消费。
今天是农历新年第二天,“买买买”和“吃吃吃”的春节长假模式已经开始。对此,市工商部门也发出了消费提醒,提示市民在假期中合理、安全消费。
1.留意预付式消费格式条款
节日期间,一些机构会采取各种措施吸引消费者办理各类预付卡、储值卡。市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需要办卡时,务必了解清楚办卡的使用说明、退换卡方式、优惠条件、附加条款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最好能以书面方式落实服务合同内容,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和误解;对于需要预付款项的消费,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或开具收款收据时,一定要注意“订金”和“定金”之分。
“定金”在法律意义上具有担保作用,金额一般不超过总价款的20%。如果消费者违约则无权要求商家返还定金;如果商家违约,则必须依法双倍返还。若是“订金”,仅具有预付款作用,当合同不能履约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2.使用“互联网+”送餐也有注意点
春节期间餐饮娱乐活动不会少。不少消费者更是选择了尝试互联网+送餐到家服务。对此,市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尽量从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等级较高的食品经营单位订购,选择距离相对较近且可在短时间内送达的供餐单位订餐,并索取消费票据,留存交易凭证。
3.谨防个人信息泄露,小心甄别诈骗
春节临近,手机短信和互联网上的各类信息要小心甄别,特别是对于要求消费者输入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的,尤其要提高警惕,做到不扫用途不明的“二维码”、不抢来源不清的“红包”、不点有风险的网站链接和弹窗、不回来历不明的短信、不转给身份可疑的人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