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培训视频会议济南主会场即将召开

http://www.e23.cn2019-03-27济南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摘  要:《电子商务法》瞄准了互联网领域的商业活动,将电商经营者的登记注册、平台的法律责任、知识产权侵权、电子合同、反不正当竞争等都囊括其中。同时,《电子商务法》还提出国家要推动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大数据流动。可见,《电子商务法》在给电商经营者们带去全新合规压力的同时,也为能够适应新法律环境的经营者打开了一道“机遇之门”。

《电子商务法》培训视频会议济南主会场即将召开

  时 间:2019-03-28 至 2019-03-28

  地 点:济南市联通分公司2号楼电视电话会议中心4楼第一会议室

  咨询电话:0531-66602706

  活动规模:300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省团委、省工商联

  承办单位:舜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各市商务局、司法局、团市委、工商联

  活动流程

  《电子商务法》瞄准了互联网领域的商业活动,将电商经营者的登记注册、平台的法律责任、知识产权侵权、电子合同、反不正当竞争等都囊括其中。同时,《电子商务法》还提出国家要推动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大数据流动。可见,《电子商务法》在给电商经营者们带去全新合规压力的同时,也为能够适应新法律环境的经营者打开了一道“机遇之门”。

《电子商务法》培训视频会议济南主会场即将召开

  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正式生效实施,该如何应对来自消费者权益保护、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侵权、数据安全以及民事合同等多领域的风险,乘上电子商务发展的东风?

  3月28日9:00—12:30,由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团省委、省工商联联合主办的《电子商务法》宣传贯彻培训视频会议将在济南市联通分公司2号楼电视电话会议中心4楼第一会议室举办。会议邀请全国人大《电子商务法》起草工作小组核心成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薛军教授为您解惑!薛军教授为您将解读电商法出台的背景,电商法的适用范围及重点条文解读,电商法背景下电商企业发展的挑战和机遇等。

  欢迎电商从业者、电商运营营企业、电商园区负责人参加。

  报名链接:http://www.sdjnec.gov.cn/content-58-40-1.html

网络编辑:李欢 值班主任: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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