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召开第二次集体学习会议
2月25日,明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召开第二次集体学习会议。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主任黄波主持会议,开发区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潘立浩同志领学了《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重点条文。
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陈伦华,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工委主任于冬梅做交流发言。
就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基本前提,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对安全工作的要求上来,强化责任担当,守住安全底线,全力以赴抓安全、保安全。要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深刻汲取烟台五彩龙金矿“1·10”爆炸事故等近期一系列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意识、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克服任何侥幸心理,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配合好区直安全职能部门和街道,防范安全风险,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开展安全教育,提升企业安全意识,不断提高风险防控和事故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