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充电器多是三无产品 电动车充电缺斤少两

http://www.e23.cn2012-01-19中国消费者报

    摘  要:随着时代发展电动车不断增多,近年来一种给电动车“加油”的便民快速充电器(以下简称快速充电器)走进人们的视野,无论是路边电动车修理铺还是小商店、报亭门口,到处都能见到这样的快速充电器,其方便、快捷深受消费者欢迎。然而,许多郑州消费者向本报记者投诉称,便民充电器在给消费者电动车充电时“缺斤短两”。

  随着时代发展电动车不断增多,近年来一种给电动车“加油”的便民快速充电器(以下简称快速充电器)走进人们的视野,无论是路边电动车修理铺还是小商店、报亭门口,到处都能见到这样的快速充电器,其方便、快捷深受消费者欢迎。然而,许多郑州消费者向本报记者投诉称,便民充电器在给消费者电动车充电时“缺斤短两”。

  快速充电“缩水”何其多

  一位消费者马女士打来电话称她在同一个快速充电站花同样的钱充的电,原来充电20分钟能跑10公里,而如今充电20分钟连8公里都跑不了,她认为快速充电器的服务越来越“缩水”了。

  郑州市民张先生也反映,他在不同地点不同型号的快速充电器上充同样时间的电,有些跑的远,有些跑的近,最多的时候,比正常充电少跑6成多的路。

  根据消费者马女士反映的情况,1月13日,记者找了一辆电力耗尽的电动车首先来到位于郑州市大学路长江路的一处快速充电站进行充电测试。这家电动车修理处门前放着两台快速充电器,每个充电器伸出两个线头可同时为两辆电动车充电,收费标准为每投1元钱硬币可充电10分钟,在快速充电器上有时间显示。

  记者投入1元硬币,充了10分钟电。修理部老板告诉记者每充值1元钱能跑五六公里。记者骑上这辆刚充过电的电动车沿大学路向北只行驶了4.2公里,自行车便没电了。随后记者推车来到郑州市大学北路与建设路交叉口的另一处快速充电站,又投币一元硬币进行充电,记者骑上车沿着建设路向紫金山公园驶去,行驶了3.8公里后,电动车又一次没电。

  接着,记者找到花园路上一处快速充电站,这家充电站老板告诉记者最低充值2元,也向记者保证充值10分钟能跑5公里,记者再次充电20分钟,之后记者的电动车行驶不足8公里再次没电。

  快速充电器多是“三无”

  在郑州市京广路与淮河路交汇处的一报亭也摆着一台电动车快速充电器,快速充电站上的表面只显示着“跑跑快速充电站”的字样和充电收费标准以及一个服务电话,找遍整个充电站也没见注明产品生产厂家和厂址执行标准等信息。随后在京广路电动车大世界的一处充电站,记者又见到了一台快速充电器,这台充电器表面同样没有注明厂名厂址等信息。

  在航海路与碧云路交汇处的一快速充电站,记者见到了两台表明××牌子的快速充电器,这两台充电器的“身体”上注明郑州××公司生产的字样,还在显著位置上标注是专利产品和专利号,记者随后通过查询得知,这个号码并不是专利号,只是申请了专利。

  对此记者采访了河南省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齐勇智,他表示专利申请号只能说明该发明已经申请了专利并不能称之为专利产品,没有获得专利产品的产品如此标注明显是违法的。

  在郑州市汝河路与伏牛路的一处电动车修理部门前放着两台不同大小的快速充电器,这两台充电器有何区别呢?修理部老板向记者坦言:“这些充电器都是厂家免费放在我们这的,管理归修理部,但是每充值1元钱就要给厂家分0.55元。而市场上有一部分是‘钓鱼’快速充电器,也就是说只管投币,至于充电多少无法衡量,说白了就是光收钱不管充电。我这儿原来的充电器充电效果不是太好,这才又放了两台新充电器供客户使用。”

  在花园路与农业路上一家电动车修理部,记者见到这里的充电器早已破旧不堪。这家老板向记者介绍说:“这么破旧的充电器和新装的质量肯定不能比,一般电动车车主考虑到花钱不多,一般不会找上门维权。我们早就联系厂家来维修,可是过好长时间了都没人来。”

  尽快出台快速充电器标准

  1月13日,记者从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我国针对电动车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及所谓使用快速充电的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执行标准目前尚未出台,市场上出现的快速充电站使用的快速充电器执行标准都是各厂家自行制定的,其向消费者承诺的充电的质量只能靠企业自律。

1月13日,河南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陶成川向记者表示,据不完全统计,郑州电动车保有量在40万辆左右,几乎每一辆电动车都有使用过快速充电器的经历,由于快速充电器生产厂家执行标准不能出台,市场上快速充电站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参差不齐的充电器,最终利益受损失的还是广大消费者,要想让消费者切实享受到货真价实的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网络编辑:于艳艳

浮世绘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