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超市乱收费:禁止滥用市场优势地位

http://www.e23.cn2012-02-09人民网

    摘  要:掌握销售渠道的零售商在与供应商的博弈中取得了优势地位,特别是在占据优质商业网点,采用连锁经营、集中采购等现代经营方式后,优势越发明显。而中小供应商产品同质化严重,相互间竞争激烈,难以形成联盟。

务收费、公平竞争等交易行为进行规范指导。

  ——加强日常执法监管。近年来,发展改革(物价)、工商、商务等部门加强执法和监督管理,取得一定成效:超市发公司规定不将通道费收入作为考核内容,物美集团取消了促销员管理费,建立“供应商观察员”制度。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12月19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联合印发了《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决定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大型零售企业是指同时满足超过20家门店(含)、2010年销售额20亿(含)以上、最大单店面积6000平方米(含)这三个条件的超市、百货和电器专业店业态的企业(集团),主要内容是规范零售商收取促销服务费、禁止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要求零售商落实明码标价等内容。

  “零售业经营方式应从规模数量外延的扩张方式,向追求效益、效率、质量和内涵转变,应着眼于提高供应链效率的解决方案的研究上,避免零供矛盾升级。”王镇钢表示,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将总结经验,进一步研究完善规范大型零售企业违规收费的制度措施,推动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的交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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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崔 鹏   网络编辑:于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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