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昔日的超市员工,如今要和老东家对簿公堂。一名深圳消费者,要把在全国有109家门店、近3万名员工,全球三大零售商之一的乐购超市告上法庭,打一场名誉侵权官司。
4个彪形大汉的围攻;还有一回,他因持过期食品索赔,被人重重推倒在地。正因这些遭遇,后来他不敢单独行动,而是与同伴一起,相互间也能有所照应。“其实我的行为,不仅商家很恼火,甚至连部分执法者也不认同。我成了他们眼中的‘刁民’。”王高彬表示,他的维权行为,实际不光给商家带来了麻烦,也会督促不少部门的执法人员行动起来,“变相的,也是在增加他们的工作强度,并不招人待见。”
导火索
买9.3元食品,得2.2万元“补偿”
尤为引人关注的是此次王高彬与深圳乐购的官司起因。今年1月16日,王高彬又在深圳乐购超市买了价值9.3元的食品,事后证明超过保质期。他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2月14日,他与超市方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了消费和解协议,随后王高彬收下了对方给的2.2万元钱。
据王高彬介绍,这是对方为了让他不再继续投诉所给的赔偿金。
但事情的发展出乎王高彬意料,当地派出所将王高彬带走协助调查,原来乐购超市先一步以涉嫌敲诈勒索将他告到派出所。
2月25日,派出所通知王高彬,其未涉嫌犯罪,并将2.2万元退还给他。案件宣告结束。但乐购超市则开始追讨这笔款项。“他们实际是在‘钓鱼’,设置了一个圈套!”王高彬介绍,在出事之前,他曾近百次投诉乐购超市,但当地工商部门对超市的处罚力度显然不痛不痒。但在去年的一次投诉中,他在乐购超市花3.8元钱购买了一袋“美极陈醋酸辣汤料”,事后又发现是过期食品。这一回,当地市场管理部门责令乐购不能继续销售过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3.8元,没收过期的“美极陈醋酸辣汤料”,罚款2万元。
“正是因为重罚这件事,使得问题急转直下,我也上了乐购超市的‘黑名单’。”王高彬说,在听到对方肯拿钱和解后,他显然有些被成功感冲昏头脑了,没想到可能内有玄机,才出现了事后窘境。
但王高彬还是认为自己没有错,因为警方事后还是把和解金退给了自己,对方却是落得“偷鸡不成蚀把米”。
“引爆”
为名誉索赔5万
2月28日,王高彬向深圳警方举报乐购涉嫌诬告陷害,要求警方追究乐购负责人的刑事责任。他还正式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乐购侵犯名誉权为由,要求乐购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王高彬透露,他的精神损失费索赔数额为5万元。
事发后,深圳乐购在回应当地媒体时表示,其对王高彬等职业举报人的身份提出质疑,称他们打假只是为了牟取私利,公众不应该支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不能用行政手段去干涉。王高彬等人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应提倡,更不希望其他人效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本意,消费者应当是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是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职业打假人以索赔、营利为目的,购买商品不是用来消费,所以不属于消费者,索赔就不能得到支持。
3月3日,记者连线深圳乐购客服,询问其应诉王高彬的最新情况,但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负责人暂时无法联络上,会在核对相关情况后,选择适当时机将情况向记者说明。但直到记者截稿时为止,乐购并未对此事做出回应。
职业打假人
权利受侵害 “勇敢站出来”
听到乐购方面所说的职业打假只是为了“私利”的说法,王高彬显然不认同。“如果是真的卖假货、卖过期食品,那就根本上是错误的。”王高彬说,他首先是个消费者,其次才是职业打假人,“如果买回来的东西没有过期,或者不是假货,我还不是一样要自己吃、自己用?”同时他呼吁,非常希望那些在消费过程中权利受到侵害的市民,能够“勇敢站出来”,及时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他还支招儿,要保管好存在问题的商品和购物发票,必要时还可录音、录像以备后续维权。
对于王高彬的相关维权行动,深圳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曾表态,称职业打假人的行为客观上规范了市场行为,对消费者有利,应当给予鼓励和支持;并透露将进一步制定奖励办法,鼓励打假者的行为。
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立江介绍,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职业打假行为做出禁止规定,因此说其行为并不违法。但是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