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为了促进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消费者组织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7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早从90年代初开始,中国的老百姓就逐渐接受了315这个日子的特别定义,当时的很多人还没有防范消费欺骗的意识,从某种程度上来看,这个数字也代表了国人防范消费欺骗心理的起源。
当你选好机器、检查无误、谈妥价格、准备购买的时候,销售员会告诉你,需要先去柜台付款,再回来取机器。因为之前一直就很顺利——周到的服务、全新的产品、便宜的价格,你没有多想什么,直接就去柜台付款了。这个时候,销售员就会偷偷更换笔记本包装箱内的机器……
当你回到家、打开包装箱、取出机器的时候,才发现笔记本电脑已经被人调包了。这个时候再想回去找奸商算帐,已经说不清楚了,因为购机发票上的机器型号和产品价格都对。
虽然使用这种手段的奸商不是太多,但是我们一样要防备这种可能。编辑建议大家:最好在购买笔记本的时候多带一个朋友过去,当你去柜台付款的时候,帮忙防着这种手段。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最好要求销售员拎着箱子陪你一起去柜台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