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芳被指监管不力 消费者购买4000元套餐被忽悠

http://www.e23.cn2012-11-02南方日报

    摘  要:广州白领张小姐最近比较烦,她在所住社区一家打着雅芳旗号的美容美体沙龙购买了数个“按摩套餐”,总价值4000余元,没想到后来却由此遭遇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沙龙突然关门谢客人去楼空,张小姐还有近2000元的套餐余额没用完却无处退款,无奈之下,她只好直接找雅芳公司讨说法。

着中枪”的感觉。就像雅芳传播公关部负责人杜小姐一再强调的那样,“被授权经销商是独立法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消费者与经销商之间有合同关系,消费者购买经销商的服务;经销商与授权品牌之间也有合同关系,经销商销售并使用授权品牌的产品,授权品牌除产品之外再另行提供店面装饰、门店管理等支持性服务;但是,消费者与品牌之间却并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

  事实上,授权品牌在与经销商之间的合同当中也会主张相应的约束条件,但这些条款往往只能停留在纸上。“我们会主张监督、建议等约束条件,但实际上只能靠经销商的诚信来维系,如果出现纠纷,我们真的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去‘惩罚’经销商。”雅芳传播公关部负责人杜小姐说。

  在行业内,这一问题长期存在而得不到妥善解决,消费者长期面临纠纷发生而无人担责的风险,但为争取市场,各大品牌还是希望尽可能地向更多经销商提供授权合作的机会,提高合作门槛的建议在目前来说仍不现实。

  【律师说法】

  授权品牌必然付出无形代价

  广东德比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豪认为,从公司法角度来看,被授权经销商属于独立法人,与授权品牌相互独立;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消费者是与被授权经销商签订合同;基于这两点原因,当消费者与经销商之间出现纠纷,的确难以追究到授权品牌的责任。

  不过,在具体的案例当中,证据是更重要的责任判定依据。“比如,张小姐如果可以证明有部分款项是打入雅芳公司账户的,那么就可以主张退还。”

  另外,金豪律师认为,就算在许多个案当中授权品牌的确不必承担法律责任,一旦这类纠纷发生,都必然损害授权品牌声誉,使其付出无形的代价。“从这个意义上说,授权品牌应该珍惜自身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号召力,在对经销商予以授权时执行更加严格的审查条件和程序,才能避免‘躺着中枪’的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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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新星   网络编辑: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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