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当场发营业执照

http://www.e23.cn2012-11-23济南时报

    摘  要:建立保税区企业工商登记快速通道。对保税区内投资设立的企业,提交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在3个工作日内登记发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符合条件的当场核发营业执照。

  对于入驻综合保税区的企业,工商部门表示,可适当放宽企业出资限制和企业名称限制。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只要符合条件,当场核发营业执照。

  保税区内企业名称可将行政区划加括号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符合总部企业条件的,可在名称中使用“总部”、“地区总部”、“研发总部”等字样。允许新兴产业企业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符合国际惯例、行业标准,用于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的字样。对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企业主动引导其使用不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放宽企业出资限制。允许投资者以公司经营中的合同之债、法院裁决的债务转化为股权,允许外国投资者以已登记的外债转为股权。鼓励投资者以高新技术成果、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作价出资,支持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技术作为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支持外国投资者以盈利人民币转增注册资本或再投资。支持以有限合伙形式登记的股权投资类企业、私募基金作为股东在保税区参股设立公司。

  同时,简化外国(地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手续,并试行企业主体资格现行确认的登记注册制度。支持保税区内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项目和我市重点发展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对申请登记的项目筹建时间长且涉及前置审批而暂时无法提交前置审批文件、证件的企业,经营范围可核定为“对某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管理”,并限定有效期限。支持企业组建集团。允许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申请设立集团母公司。冠市行政区划的现代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科技型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其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子公司数量放宽到3个,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额放宽到3000万元。

  放宽保税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对住所(经营场所)设在保税区内的企业,其购买或租用的办公场所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经保税区管理机构出具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及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即可办理营业执照。

  建立保税区企业工商登记快速通道。对保税区内投资设立的企业,提交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在3个工作日内登记发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符合条件的当场核发营业执照。

网络编辑:马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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