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无营养标签作不合格产品处理

http://www.e23.cn2013-01-18济南日报

    摘  要:《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以下简称《通则》)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济南市场部分食品生产企业仍无视新规,未标注营养素信息。此事经本报连续报道后,引起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度重视,并表示,对于标签不合格的企业,该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以下简称《通则》)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济南市场部分食品生产企业仍无视新规,未标注营养素信息。此事经本报连续报道后,引起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度重视,并表示,对于标签不合格的企业,该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防止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出现因未标注营养标签而产生的产品不合格现象,2012年11月21日,该局组织召开了标准培训宣贯会,全市质监系统50余名监管人员和6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65名管理人员参加,各分局也通过宣贯会、邮件等方式通知企业在2013年1月1日之前,必须在食品标签上加印相关营养信息。《通则》自2011年10月12日发布起,距今已有一年多的过渡时间,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早做好相关准备,计算好检验周期,印制周期等,防止出现标准正式实施后因不标注营养信息产生的不合格现象,所以不存在因检验时间导致无法标注营养素信息的问题

网络编辑: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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