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超额存公积金将受限

http://www.e23.cn2013-09-06济南时报

    摘  要:时报9月5日讯 记者今天自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新归集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拟定于10月1日上线运行。新系统上线后,将为各缴存单位、职工设立新的公积金账号,原系统账号不再使用。

  时报9月5日讯 记者今天自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新归集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拟定于10月1日上线运行。新系统上线后,将为各缴存单位、职工设立新的公积金账号,原系统账号不再使用。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10月1日新系统上线后,公积金缴存、提取、账户转移等业务办理的相关凭证和表格将会更新,并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网站公布样式。各缴存单位9月23日起即可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或缴存银行领取使用。原凭证、表格与新的不同的自10月1日起停止使用。系统上线转换期间(9月22日-10月6日),各公积金缴存银行、公积金审批服务大厅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账户转移的业务。请各单位或职工于“十一”假期结束后,按照新系统业务办理的要求、使用新的业务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缴存额不得突破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上(下)限,缴存基数保留到元位,并符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额的勾稽关系(指相互间存在一种可检查验证的关系)。不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新系统会自动做出限制。望各缴存单位对缴存数据认真进行一次清理和规范,以免影响新系统上线后的业务办理。

  另外,该工作人员强调,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公积金中心修订完善了《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和《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对业务办理新流程和规则有明确规定,望各缴存单位和广大职工注意学习掌握和遵照执行。

  今年公积金缴存上下限如何定

  上限

  工资基数:15580元/月(高于基数按基数,未超过基数,以实际额计算)

  月缴存额:个人:1869.6元,单位:1869.6元,总计:3739.2元

  (职工和单位最高缴存比例不超过各12%)下限

  工资基数:1220元/月(低于按基数,未低于基数,以实际额计算)

  月缴存额:个人:61元,单位:61元,总计:122元 (职工和单位最低缴存比例不低于各5%)

  延伸阅读

  系统更新后———

  账户全部更新余额一律不变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系统上线后,将为各缴存单位、职工设立新的公积金账号,原系统账号不再使用。各单位需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网站或各缴存银行查询本单位及职工的新系统账号,并认真做好账号变更调整事宜,确保上线后缴存、提取等业务顺利办理,不发生错号、串号等问题。此次新系统上线,变更的只是单位和个人账号,职工账户余额、账户状态等信息均不会变动。

  如在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有一个以上公积金账号的职工,请及时到缴存银行进行账户合并。系统上线后,新系统将会自动对多账户职工做出控制,影响业务办理。

  提醒:未尽事宜,各单位可查询济南住房公积金网(网址 为 : http: //www.gj.gov.cn/index.html)或拨打济南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或到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咨询。

  (记者张晓莉)

  公告

  17点前抽号必须当日办完

  针对目前符合条件提取公积金人数较多的情况,公积金中心决定自2013年9月6日起至新归集政策执行前延长服务大厅工作日工作时间。早上提前至8:30,中午8个审批窗口全部开放,对当日17:00前领取号码的职工要审批完成后下班,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审批。中秋节假期(9月19日至21日)是否办理还未确定,后续公布。

根据即将正式实施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已办理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和配偶,他们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只能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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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晓莉   网络编辑: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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