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药业被指违规宣传抗癌药 援引新华社报道改词

http://www.e23.cn2013-09-22法治周末

    摘  要:近日,记者了解到,在北京各大肿瘤医院,有一群人在派发着各种宣称有神奇功效的抗肿瘤药物小广告。

  广告内容被指违规

  记者看到,这份抗癌快讯的头版刊登了7位专家的照片和简介,以及他们在复方万年青的主要成分虎眼万年青皂甙(OSW-1)研制过程中主要负责的项目,这些专家中不乏院士、博士生导师、院长、教授。

  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良钢律师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我国对药品广告实行严格的行政审查制度,关于药品广告管理和审查的主要规范有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等,审查的内容包括广告的发布主体、药品合法性及广告的内容和形式。而今年《工商总局等八个部门关于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是近期对药品广告整治的依据之一。

  “暂时抛开这些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不谈,《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规定,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药品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所以抗癌快讯的这些内容,已属违规。”王良钢说。

  同时,记者了解到,《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还规定,药品广告应当宣传和引导合理用药,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地购买和使用药品,不得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该标准还要求,药品广告中有关药品功能疗效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不得出现下列情形: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的。

  而抗癌快讯第二版的头条标题即为“复方万年青临床有效率93.5%”,这属于直接宣传其有效率;其第三版的大标题则为“患者反馈:复方万年青疗效神奇”,其通篇为所谓的抗癌实例,利用“古向林、丁华国、许晓、周明文、王孝金”等患者的名义来现身说法,以证明其疗效,推荐病友选用,含有推荐等综合性评价内容;“患者反馈:复方万年青疗效神奇”的标题,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

  在抗癌快讯第三版刊登的、名为古向林的患者撰写的文章中,该患者对复方万年青的疗效大加赞颂,文章并称有专家表示,复方万年青配合化疗增效减毒的作用很明显,可以让其轻松去做化疗,且患者在加量服用复方万年青后,在化疗过程中,食欲正常,白细胞正常。

  而患者王孝金甚至在文章里提到,连续服用4个月复方万年青胶囊,没有采取其他任何治疗,复查时发现病变瘤体缩小90%,各种临床症状消失。

  援引报道竟改词

  抗癌快讯的头版还援引自新华社的报道称,在十大科技进展评选活动中,“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所率先合成高活性抗癌物质虎眼万年青皂甙(OSW-1)更是引起了全球肿瘤界的高度关注”。

  但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发现,2000年新华社关于十大科技进展的新闻原文是:“上海有机化学所率先合成高活性抗癌物质皂甙类化合物具有强抗癌作用,但人工合成较为复杂。我国率先完成这一分子全合成工作,一次性合成达20多毫克。这不仅使在实验室大量合成这种抗癌物质成为可能,也使我国科学家在人工合成抗癌物质领域走在了世界前沿。”

  由此看来,该新闻内容被人改动了,其将原文的“高活性抗癌物质皂甙类化合物”改为“高活性抗癌物质虎眼万年青皂甙(OSW-1)”。

  同样,记者在一些网站上也查到了复方万年青胶囊的宣传资料,该资料称“复方万年青是修正药业集团旗下拳头抗癌产品”,且宣传内容与抗癌快讯大同小异。

  该宣传资料同时强调,据《光明日报》报道,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所邓绍江博士等人在世界上率先从一种名叫“虎眼万年青”的植物中分离并合成出一种抗癌活性极高的分子(OSW-1),引起世界范围的强烈关注。该新闻内容同样是将《光明日报》原文的“高活性抗癌物质皂甙类化合物”改为“高活性抗癌物质虎眼万年青皂甙”。

  有业内人士认为,修正药业的这种做法,涉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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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政华   网络编辑:陈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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