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根据招股书,公司2013年前三季度彩票销售金额为19.75亿元,若以8%的比例、1.28亿元的当期服务费来计算,公司2013年前三季度彩票销售金额为16亿元,前者较后者竟多出了3.75亿元
显示,500彩票网的绝大部分收入来自于服务费,而这些服务费由一些省级彩票管理中心支付,公司与这些彩票中心订立1年或5年的非排他性服务协议。2010年、2011年、2012年以及2013年1-9月,体育彩票销售产生的服务费占500彩票网当期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6%、56.7%、65%和78.3%。2012年11月至今,公司停止提供福利彩票销售的服务,因此在2010年-2012年,福利彩票销售所产生的服务费分别为3820万元、5250万元和2590万元,占当年服务费比例分别为23.1%、21.3%和14.0%。
据其披露,2013年1-9月,500彩票网活跃账户共78.4万个,其中新注册账户和现有账户分别有48.9万个、29.5万个,而前三季度的购买金额共为19.75亿元。
基于500彩票网不再销售福利彩票,且公司目前仅公布与江西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合作,而公司体育彩票总销售额则将直接归口至江西。翻阅财政部2013年前三季度彩票销售数据,江西省体育彩票总销售额共为38.86亿元,而500彩票网招股书中称前三季销售金额19.75亿元,这一数据占江西体育彩票销售额的比例达50.82%,占比之高,令人咋舌。
那么,500彩票网前三季的销售额是否真实呢?
根据招股书,500彩票网在2013年1-9月体育销售彩票产生的服务费占当期净收入的比例为78.3%,而当期净收入为1.63亿元,可见当期服务费为1.28亿元。
根据《关于代理销售中国体育彩票之B级店合同书》,销售服务费实际上由彩票销售佣金和兑奖佣金组成,销售佣金和兑奖佣金实际共占彩票销售金额的8%。其中,销售佣金占7.5%,而兑奖佣金占0.5%。
10月31日,一位从事互联网彩票业务资深人士表示,彩票实体销售店的销售佣金为8%,而互联网彩票销售的佣金只会更高,至于高多少则不一定。同时,根据媒体报道,彩票销售环节获得的销售佣金比例通常为8%,而互联网彩票由于无纸化售彩省去了中游生产环节的成本,最高佣金比例能达到12%。
由此,500彩票网的销售佣金若以8%的比例、1.28亿元的当期服务费来计算,公司2013年前三季度彩票销售金额为16亿元。若以12%来计算,销售金额则更低。
而根据500彩票网招股书,公司2013年前三季度彩票销售金额为19.75亿元,上述以8%佣金比例计算出的实际彩票销售金额为16亿元,前者较后者多出了3.75亿元。显然,招股书中的数据与实际计算的数据差异较大。
对此疑问,10月31日《证券日报》记者联系500彩票网招股书中所披露的电话,接听电话的是公司的客服人员,记者联系该客服人员提供的电话,接电话的另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老板不在,她不方便透露任何信息。(证券日报 朱文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