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奈儿化妆品宣称能"瘦脸" 遭皮肤及整形专家质疑

http://www.e23.cn2013-11-07北京晨报

    摘  要:“精准紧塑轮廓、多角度打造紧致小脸”、“媲美微整形手术的抗皱效果”、“如果你使用护肤品就能触肤瞬间,即刻体验提升效果。脸部轮廓有如经过重塑,有效拉提19%”这样的产品宣传足以吸引所有女性眼球,这样的产品宣传出自非常大牌的香奈儿紧颜修护系列、彼得罗夫紧致小脸系列和抗皱紧肤系列。

传,甚至是“虚假”宣传。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教授说,“各个护肤品品牌通过广告来吸引消费者眼球,以期获得消费者的信任,说明护肤品行业竞争很激烈。企业赚钱无可厚非,但要取之有道,要把对消费者感恩的心态落实到营销活动中,落实到广告词设计之中。广告的主要功能是宣传产品的美誉度,一般不会主动披露自己产品的缺点,但企业在宣传产品优点的同时也要实事求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实话只说一半等于撒谎,无中生有更是欺诈。如果护肤品企业在宣传护肤品瘦脸效果的广告内容具体确定,对消费者购买护肤品的决策产生了重大影响,那这种广告就不仅仅是《合同法》中的要约邀请,而构成了对广大消费者的要约。消费者一旦信以为真,接受了广告内容,该广告内容就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换言之,如果消费者购买了护肤品企业的护肤品,达不到护肤品企业承诺的瘦脸效果,护肤品企业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护肤品企业明知自己的护肤品达不到其在广告中宣传的瘦脸效果,但恶意而为,此种广告宣传就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就可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对其主张惩罚性赔偿。”

  针对企业在广告中采用大字体做正面宣传,而用小字体做额外说明,并且在电视广告中一闪而过,刘俊海教授表示,“企业如果要想免责,必须做到免责文字和推广文字是同等字号,并在同等时间段披露。如果采用小号字体,并且一闪而过,可视为不公允的信息披露和广告内容。吹牛时用大字体,承认缺点时也要用大字体,甚至要更大字体,结果却用更小字体,这样不仅起不到免责的法律效果,而且彻底暴露了企业的不诚信、不厚道。其实,护肤品企业与其把大量资金投入广告,还不如让利消费者,要么大幅降低护肤品销售价格要么加大研发力度,切实提高护肤品质量。希望企业在策划广告时谨记‘量力而行、适度承诺’的八字要求,彻底杜绝夸大宣传和无中生有的虚假广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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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用途化妆品分类

  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

  1.育发化妆品是指有助于毛发生长、减少脱发和断发的化妆品。

  2.染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颜色作用的化妆品。

  3.烫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弯曲度,并维持相对稳定的化妆品。

  4.脱毛化妆品是指具有减少、消除体毛作用的化妆品。

  5.美乳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乳房健美的化妆品。

  6.健美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使体形健美的化妆品。

  7.除臭化妆品是指有助于消除腋臭的化妆品。

  8.祛斑化妆品是指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

  9.防晒化妆品是指具有吸收紫外线作用、减轻因日晒引起皮肤损伤功能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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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陈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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