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网民去年受损近1500亿元 网络诱骗是主因
摘 要:据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 2014中国互联网产业年会1月8日在北京召开。会上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过去一年中国网民在网上的损失保守估计达1491.5亿元,网络诱骗是最主要的侵害方式,网民权益的保护力度亟须加强。
据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 2014中国互联网产业年会1月8日在北京召开。会上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过去一年中国网民在网上的损失保守估计达1491.5亿元,网络诱骗是最主要的侵害方式,网民权益的保护力度亟须加强。
垃圾短信、恶意扣费电话、网络欺诈……伴随互联网产业的成熟和扩张,网络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与此同时,互联网发展“谁拥有用户,谁就拥有市场”的特性,使得一些互联网企业想尽各种办法吸引用户、抢夺资源,甚至逾越法律规则和行业秩序,最终损害网民权益。
据12321举报中心、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信息中心和光芒网联合进行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显示,2013年中国网民在网上的损失约为1491.5亿元,54.8%的网民损失在100元以内,约有13.4%的网民损失在600元以上。其中,手机用户风险远高于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用户,诱骗是最主要的侵害方式,网络购物则是权益损失的高危“行当”。
去年前三季度,我国网民数量达6.08亿,互联网普及率45.4%。去年全年,仅移动互联网网民规模就达6.52亿,信息消费规模超过2万亿元。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高新民说,我国互联网经济进入新一轮快速发展期,深刻改变着全社会生产生活,这是记者从8日召开的2014中国互联网产业年会上获悉的。
年会上发布数据显示,去年全年,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达1.8万亿元。
高新民称,今年,中国互联网创新热潮将进一步释放,不断开辟新空间。到2015年,将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逾1.2万亿元,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信息消费规模将达2.4万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
时评
网民止损 互联网才能走得更稳
随着新技术应用如浪潮般推出,互联网产业迎来新一轮飞速发展期,创造出巨大的经济社会价值。然而,人们在享受信息传递的快捷便利之时,蓦然回首却发现,因保护不当、规则欠缺等因素带来的损失也愈发不可小觑。
网民是互联网一切创新和发展的源头活水,网民的权益维护得好,互联网产业才能走得更稳更远。
自互联网进入中国至今,“用户至上”一直是其创新和发展的根源。即时通讯的兴起、语音对话的发展、移动互联的繁荣等等,无一不是从用户需求切入。正因如此,互联网每一项技术和应用的推出都能快速吸引用户,开拓出庞大市场。也基于此,互联网才从一个“舶来品”逐步发展成经济社会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
然而,与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相比,网络环境建设、技术漏洞弥补、制度法律完善等相对滞后,一些灰色地带由此产生,使得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显。此外,随着业内竞争日趋激烈,企业间的摩擦也不断升级,一些企业和个人甚至不惜触碰法律和道德底线,通过开发黑心应用、出卖个人信息、炮制钓鱼网站等争抢资源,发“昧心”财,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据互联网产业年会发布的信息,过去一年中国网民在网上的损失接近1500亿元,几乎每一个“织网”的“网虫”都或多或少为网络安全问题所扰。这些数字提醒人们,网上消费仍有不少风险;也提醒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及互联网企业,监管与自律仍是我国互联网行业的薄弱环节。
在互联网行业中,保护用户权益是最重要的“游戏规则”。一项技术或应用满足不了网民的需求,最终会被网民抛弃;一个企业如果以损害用户权益换取先机和利益,终将丧失立足之地。
人们期待政府、行业、企业合力建立创新、开放、有序的互联网市场,依靠良性竞争催生出更多新技术、新应用,让公众共享技术创新成果,让行业迸发持久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