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一边是企业自认为一项保湿创新工艺,一边却是被曝光“水分超标”。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顺洁柔”,002511.SZ)陷入一场始料不及的质量风波:2月16日,北京消费者协会曝光20余种不合格纸制品,其中,中顺洁柔旗下的创新产品Lotion柔润(柔滑)迷你型纸手帕被指存在水分超标的问题。
家标准的范畴应该限定在基础标准、安全标准、环保标准、节约标准、公共服务标准、跨行业公用标准以及顶层管理标准范畴内,有重点地制定和修订,不必追求数量,把不该作为国家标准的变为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应当突出地方特色,如特有农产品及其生产过程的标准、地方特色产品标准、旅游及其他具有地方特色的服务标准。
郎志正进一步指出,遵循市场化原则是发达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最大特点,基本形成了政府监督、授权机构负责、专业机构起草、全社会征求意见的工作运行机制,保障标准制定的公正性、透明度,这也值得借鉴。
支树平的思路与专家观点相合:一方面做“加法”,全面正确履行标准化管理职能,强化标准化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一方面做“减法”,逐步减少政府标准的层级和规模,从长远看,凡依靠社会组织和市场机制能够有效供给标准的领域,政府标准要逐步退出、大幅“瘦身”,同时培育发展按市场机制运行的社会团体标准。
然而,标准化改革的步伐再快,也必然会不断面临新技术新工艺的冲击。那么,对于企业而言,创新是不是一个包打一切的挡箭牌呢?事实上,有些企业就以创新为幌子,生产出无标准的甚至是有害的“创新产品”,最终危害了社会、妨碍了企业发展。比如三聚氰胺工艺刚出来的时候,还被作为一种突破了现有标准的创新工艺受到有关方面的奖励,但最终整个社会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对此,中顺洁柔董事长邓颖忠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如果企业在进行创新时,并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应当遵守另外两个标准。一个是社会责任,企业的创新应当有利于社会,这需要政府引导、社会监督、企业自律;另一个标准应是法律,企业的创新必须遵守法律。
近年来三大食品
卫生标准之争
大米镉限量:标准太严?
2013年,湖南大米镉含量超标事件引发标准之争。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大米的镉限量不得高于0.2毫克/千克。一方认为现行标准适中,但反方认为,南方大米镉含量与酸性土壤、水稻品种有关,且日本等地的限量也为0.4毫克/千克,我国现行标准过严。
饮用水超标:标准太多?
2013年4月,农夫山泉陷入“质量门”。我国目前与瓶装水有关的标准有4个国家标准,都属于卫生(安全)标准,而农夫山泉执行的浙江质监局提出的标准则属于质量标准范畴,且宽松于国标。如此多的标准,凸显出国内瓶装饮用水标准繁杂、执行混乱。
乳业新国标:标准太低?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乳品标准进行了重大修订。但新国标要求,一是蛋白质含量每100克含2.8克,这个数字低于国际标准3.0克,也低于旧国标的2.95克;二是每毫升牛奶中的菌落总数,由原来的50万上升到了200万,比美国、欧盟的标准高出20倍,被业界惊呼为“一夜倒退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