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2014年第一批缺陷商品名单。本批被认定为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缺陷商品中,仅床品就占26批次。全国知名的水星家纺、歌莉亚家纺等,均因含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登上黑榜。
品下架,没收问题产品,就算罚款也不甚多。有媒体曝光,大品牌在乎,但小品牌一般采取无所谓的态度。违规成本不高,可能也是造成忽视质量的原因之一。
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早已被禁,近些年虽然有部分出现,但并非主流。而PH值不合格问题,较往年也有所减少。目前,这两项指标并不是家纺的主要不合格的项目。
缺陷产品需召回
本次缺陷产品的公告中,广东省工商局责令涉事企业履行召回义务。这或是新消法加入产品召回内容后,家纺企业首次被责令召回问题产品。业内人士表示,召回制度让企业违规成本大幅增加,如拒绝或拖延会遭受严惩,这势必让企业有所顾忌,从严控制产品质量。
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律师告诉京华时报记者,新消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这一条是指经营者自己申报缺陷产品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还规定,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广东省工商局就在履行这一职责。
邱宝昌解释,虽然国内还没有对所有产品像汽车、儿童玩具那样制定单独的召回制度,但是新消法中的这两条已经给“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产品召回提供了充足的法律保障。本次公布的26款床品,存在PH值超标、含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这两个危害人体安全不合格项目,按照规定,涉事企业应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服务等措施。
记者了解到,如果企业拒绝或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措施的,根据新消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还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处罚机关还会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这些处罚都要较新消法出台之前严厉得多。”
涉事企业反应迟缓
尽管工商局有要求,新消法有新规,但事件发生后,家纺大牌的表现让人失望。本次缺陷产品公告在3月31日公布,其中明确指出,经营与本次认定缺陷商品名单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商品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措施,并自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向相关行政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处理的不合格商品名称,对应的检验报告号,处理的商品数量、货值、处理的措施和处理方式、处理结果、处理日期等。
但京华时报记者调查发现,仅水星家纺于4月3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召回公告,附上涉事产品的花色图片,表示在终端门店为消费者办理全额退款。但其余25家企业,记者在相关企业的官网上没有找到任何公开发布的召回信息(部分企业的官网没有找到)。
4月15日,在事过半个月之后,记者以北京消费者身份拨打了佛山市梦莎寝饰时装有限公司的歌莉亚家纺总机,询问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