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航空托运致死 托运宠物必须签“死亡自负”

http://www.e23.cn2014-05-13都市女报

    摘  要:日前,青岛市民苑先生托运的一只萨摩耶犬Kevin死在货舱专用狗笼内,口鼻出血,这让很多爱宠人士颇感震惊。“狗主人得多心疼啊?”女报记者了解到,普通的快递不接受活物的运输,而近年来在国内兴起的宠物托运公司对托运中宠物的生命安危并不负责,在托运前主人必须签下“生死协议”。

,所以不会出现没有氧气或是特冷特热的问题,一般不会造成宠物缺氧。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妍认为,在宠物托运中,承运方要求托运方必须签字同意“死亡自负”,是显失公平的。我国在动物福利方面的法规尚不健全,一些国家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如瑞典2002年的《动物福利法》规定,动物的运输方式应当适合运输的目的,并且为动物提供抵御炎热或者寒冷的遮蔽条件,采取措施使动物不受震荡、(损或者其他类似的伤害;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动物应当被分开,避免在拥挤和相互接触的情况下被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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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晓璨   网络编辑: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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