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店牛奶促销疑虚假销售:0人抢购显示已抢光

http://www.e23.cn2014-06-13劳动报

    摘  要:今年5月29日-30日,电商“1号店”大张旗鼓推出了进口牛奶五折抢购活动。这两天,本报新闻热线接到市民来电,反映这一线上抢购活动有疑似虚假销售现象。

实遭遇改价,可视为“1号店”违约。“只要显示下单成功,或者转入付款页面,并且消费者没有提出额外交易条件,就说明交易已经达成,《合同法》对传统商业交易模式的规定,同样适用于网购这种新型业态。”他表示,类似网购毁约现象具有普遍性,目前在不少网络抢购活动中,不时发生电商不顾诚信和邀约、单方撤销合同的情况。

  “巧合”为何一再发生

  对于市民遇到的情况,厉明表示,不能完全排除系统出现故障的巧合。但假如这样的“巧合”一再发生,消费者当然有理由质问,这是不是虚假商业宣传或销售。近年来,电商在促销过程中一再被曝采用以次充好、杜撰优惠信息、先提价后降价等违法手法,这已不是新鲜事。问题在于,相比电商而言,消费者处于明显的技术弱势,有时候明知商家在推脱搪塞忽悠,却难以采集证据。为此他呼吁,尽快启动电商举证责任倒置机制,例如针对公众关于虚假销售的质疑,商家应举证说明确实存在系统故障。“如果商家无法自证清白,就反过来证明其有违法之实。”

  “假设系统故障这个情况属实,那么责任也在商家。”市政协委员、里格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安翊青表示,因系统原因造成下单不成功、订单被取消或改价,电商须承担违约责任;如非系统原因而是人为因素,电商则应承担虚假销售的违法责任。

  消费者面对商家的“系统问题”之说,根本没有资源和能力判断商家是否修改过技术数据。安翊青表示,行政机关面对庞大的网购侵权案例,没有人力、能力来全面监管,建议政府牵头搭建一个具有公信力的独立第三方资信平台,将电商投诉案例、数据录入其中,让市民通过评级、举报等途径实行消费维权自治,而政府只需负责维护平台客观真实性,“通过合理的信息披露制度,让消费者来投票。”

  数据显示,去年本市网购投诉案例高达16677件,10年间增长了16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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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陈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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