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被曝强制员工买奶粉:每人买3箱不买就走人

http://www.e23.cn2014-06-17中国广播网

    摘  要:媒体曝光娃哈哈强迫员工购买快过期奶粉之后,光明乳业被爆存在类似情况:员工必须每人购买三箱婴儿奶粉或孕妇奶粉,不买就得走人。《天天315》本期聚焦:乳粉企业深陷强买强卖风波。

业如果对于市场评估过于乐观,它组织大量奶粉进口,这时候市场突然变化,整体出现了压货的现象,那这个时候它要面临婴幼儿奶粉保质期的问题,当快临近保质期的时候,它会做一些促销,当这种临近保质期的产品卖不出去的时候,企业可能会存在一些极端的做法。我想说的是,通过这件事情,不能说明我们目前国内整个奶粉行业的情况,我们的奶粉不存在滞销,目前我们的奶粉卖的非常好的。从2013年我们国内的销售量来看,60%的销售量来自于国产奶粉品牌,40%销售量来自于进口奶粉品牌,从销售额来看的话,基本上各占50%,整体国产奶粉的销售情况是非常良好的。

  消费者最关心的是,强迫员工购买或者定量销售的这些奶粉,究竟会不会是快过期的奶粉,甚至已经过期的奶粉。宋亮分析,目前,国家在这一块的监管非常严格。一般大型企业不会自毁前途,顶风作案。

  宋亮:快过期的奶粉基本上就要面临退出市场,基本上工商总局就要责令下架,下架以后要进行处理,处理的时候相关质监部门的人会跟进。在这个过程当中,处理的情况和处理的结果,企业要以材料形式给质监局核准。如果存在违法行为,那国家质监局或者工商管理部门会采取政府销毁的办法,政府销毁有个费用,这个费用就要求企业承担。通常不存在违法行为的话,企业自行销毁,再把销毁结果报给相关部门。这个产品的销毁过程中,监管部门会去审查,如果说你有100吨产品过期了,销毁了80吨,还有20吨流向市场,一经发现,这个企业就面临着毁灭性的打击了,如果出现安全问题,相关企业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个还是比较严格的,现在企业不会这么做,尤其是大企业更不敢这么做,如果整个企业的品牌和声誉毁了,那可不是几千万、几十亿能够挽回的,那基本上就废了。

  专家点评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潘园,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就此事发表观点和看法。

  经济之声:员工必须要买企业自己的产品,不买就辞退,这样的企业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

  裘叶:如果说企业仅仅以这个原因来辞退员工的话,这种行为肯定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为在《劳动合同法》当中,对企业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是有法律规定条款的,比如说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失职等等。在法定的条件以外,企业是不能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它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经济之声:如果企业强迫员工购买快过期的产品的话,企业涉嫌触犯哪些法律法规?

  裘叶:违反了消法当中规定的,消费者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因为在购买的过程当中,企业跟员工之间应当是卖家跟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这种强行买卖的关系肯定违反了消法当中明确规定的消费者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明确要求不买,或者可以提起相关权利的维护,比如申诉。

  经济之声:投诉的员工家属以及员工本人非常惶惶然,因为他们很担心投诉会影响他们的工作,就算不被强制辞退,也有可能会影响他在单位里面的前途。对这个事情怎么看?

  潘园:实际上企业之所以说员工如果不买产品就要被辞退,基本上是一种威胁,它不会拿这个理由来辞退员工的。但假使你不买,有可能后续对员工的求职、在单位的发展会有影响。员工有这样的担心毫不奇怪,因为在我们国家,实际上求职者跟用人单位之间,求职者完全处在一个弱势的地位。一方面,我们希望更多的企业员工站出来维权,但另外一方面,因为员工是一个弱势的群体,他很有可能因为举报、投诉而受到打击报复。

经济之声:企业无比强势,而员工想要保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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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陈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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