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你的能量超乎你想象”,不少消费者都对功能性饮料红牛的广告印象深刻,不过也因为一句“红牛给你翅膀”(RedBullgivesyouWings)的广告语,红牛在美国惹来了官司。
回归
尽管法律对虚假广告主越来越严厉,但是在晁钢令看来,广告营销严谨度在目前来看总体趋势并没有很大变化,依然有不少企业在打擦边球,或者可以说是一种波浪式的变动,当某段时间因为某件事情的影响而被重视,擦边球之风或有所收敛,但风波平息之后,虚假广告方式依然存在。
“对于企业来说,用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的营销效果,这是一种本能;在一些国家,相对于处罚力度,企业通过夸张或虚假的广告方式,获得的收益更多,所以擦边球也就会屡禁不止。”晁钢令说。
而规范本身也是一种博弈的过程,谭北平认为,所以现在很多品牌广告主会更多采用情感愿望表达与虚拟承诺,而非具体功效的描述的广告方式来规避一些法律风险。
总体来看虚假广告营销已经比以往收敛很多,娄向鹏说,比如像“消费者证言”这样的广告形式已经越来越少,是因为监管越来越细致和严格。比如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达特急通知,严禁以养生类节目的形式发布广告,或者变相发布广告行为,如直接或间接宣传药品、保健品、食品、医疗器械等产品和服务等,就是相关部门也注意到一些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企业通过电视台的养生节目而进行的违规广告行为。
在晁钢令看来,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应对虚假广告或是擦边球广告,还是应该从立法和执法的角度采取更多的措施,增加违法成本。
韩国上周就宣布修订韩国《化妆品法》,对涉嫌化妆品虚假宣传的责任人服刑年限和罚款金额进行了重新规定,将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最高5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8.8万元)的罚款,而此前的规定是将被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和面临最高1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7万元)的罚款。
另一方面,对于违法广告的新形式的应对也要与时俱进。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使广告手段不断翻新,新出现的互联网虚假广告也层出不穷。国家工商总局今年3月公布的数据显示,在从网易、腾讯等20家门户网站中抽取的105.6万条各类网络广告中,严重违法广告多达34.7万条,占监测总量的32.93%。
“互联网的虚假违法广告监管确实是现阶段相对薄弱的环节,”娄向鹏认为,“对互联网的监管是分阶段分层次的,目前的重心还在于对涉黄、涉赌等违法犯罪的监管以及意识形态领域;另一方面,虚假广告表现形式灵活,一些植入式软广告鉴别不易;此外,当前部分网站并没有建立广告登记、审核等制度,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强,给虚假广告提供了便利。”
不过娄向鹏相信,未来随着这方面监管的加强也会有所改善。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国信办、工信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广电总局、国家食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日前宣布,将联合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食药领域成为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以广东为例,行动开展以来,查处互联网虚假违法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广告案件521件,罚没款613.7万元,责令停止发布705条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