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网购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都会参考售卖店铺的信用评级。那些好评多、“星级”高的商家,无疑会聚集更高的人气,签下更多的订单。不过,你能得想到吗?有一些“好评成绩单”可能是被虚构的,甚至本身就是一桩买卖。
需要炒作的产品、价格、销售数量。随后会有买家操手根据卖家需求接下这笔虚假交易。通过与模仿真实买家的行为:搜索、查看、交谈、拍下物品、付款、收货、好评,从而形成一次虚假交易。卖家不仅仅会通过线下返还买家支付的金额,还会支付买家操手物品交易额的3%至10%不等的佣金。而组织者则从整个环节中获取入盟费、保证金等资金。
警方介绍,“零距网商联盟”在“炒信”过程中非法获利的途径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每个入会会员缴纳的540元会员费和培训费的收入;二是卖任务点的收入,平台在每笔“炒信”活动中抽取10%的点数,后以每个点5元的价格出售获利;三是帮助别人“炒信”获利,平台帮助他人完成虚假交易获取任务点后再出售;四是销售空包获利,通过代售快递空包的差价获取利益。
阿里巴巴集团安全部总监贾炯表示,据统计,类似“零距网商联盟”这样的虚假交易平台,在网络上至少有上百家。从运作模式看,当前“炒信”团伙已经通过细致的分工形成了完备的灰色产业链,每个环节的专业性很强,均由职业人员进行,效率极高,进而形成较强的规模效应,对电子商务的危害很大。
急需填补法律“空隙”
由于互联网上新生事物众多,一些衍生产业链的出现往往没有现成的法律规范。“没有什么法律法规说开办‘炒信’网站是违法的,淘宝的信用体系只是一个企业内部的规定,不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淘宝只能对其商户进行处罚,但是想关我们很难。”一名曾在“炒信”网站工作过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炒信”从业人员有恃无恐的态度,也折射出网购企业的无奈。“我们企业只能对有证据参与虚假交易的商户进行处罚,即便如此还经常会遇到法律上的纠纷。”余伟民说,“而对于那些从事专业‘炒信’的团伙,我们只能将查获的线索移送公安部门。”
“现有的法律法规对这种行为没有约束,我们也无法对其进行法律维权,只能通过企业自身的措施尽量消除影响。”李凌锋说。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全明认为,目前出现的各类“炒信”平台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虚假信息,仍通过信息网络有偿发布,已经涉嫌非法经营罪。
“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对‘炒信’类案件以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全国尚无判例,希望司法机关能及时出具指导性法律意见。”余伟民说,“同时,随着电子商务日益在经济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对于在网络上产生的种种违法违规状况,仅仅依靠网购企业自身和公安网警还远远不够,还缺少有针对性的商业管理、执法机构,建议进一步推进网络商务立法和执法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