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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委称双11预售不能无理由退货属霸王条款

http://www.e23.cn2014-11-11中国网

    摘  要:“预订的几款突然不想要了,能退吗,定金是不是没啦?”“双11”预售疯狂,问题也出现了——到底“双11”预售商品是否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购买这些商品是否就意味着被“套牢”?记者与一些卖家沟通后发现,卖家通常不会同意退货,但部分卖家在换货问题上尚有商量余地。对此,天猫回应称,预售模式“以销定产”,有别于传统的库存销售模式。

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具体到“预售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这就是一项属于会影响到交易的重大信息,商家必须在醒目位置,通过一些特殊字体告知消费者。

  汪鸫还表示,尽管新消法规定,在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一些网购商品可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但必须是一对一确认。比如消费者购买时,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能出现明确的提示框,消费者对相关条款进行确认勾选,才能视作消费者已经同意,否则同样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

  另外,新消法明确规定,只有不适宜二次销售或性质不适合退货的商品才不属于无理由退货范畴,预售商品从商品性质上来讲也比较复杂,“一刀切”的做法,违反了《消法》规定,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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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马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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