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浙沪网店落实新《消法》情况专项调查
摘 要:2014年3月15日,新《消法》正式实施。新《消法》结合当前消费领域的热点、焦点和难点,明确规定消费者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消费者网购、电视购、邮购商品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等,旗帜鲜明地体现了向消费者适度倾斜的立法理念。
条规定“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为了解经营者信息发布和消费者知情权的具体落实状况,调查员此次针对300户卖家“公示所在地、实际所在地、发货地”进行了调查。
调查发现,所有的淘宝卖家在店铺首页都标注了发货地,标有“从某地发往某地”的字样,但实际与客服交流的结果却并非如此,有相当数量的卖家店铺公示所在地与实际所在地、发货地不一致。
自有网络购物以来,江浙沪地区一直属交易较活跃地区之一,此次“三一致”调查的数据间接证明了这一点。江浙沪三地,“不一致”最为集中的地区为上海,公示地为上海的卖家,实际所在地和发货地不一致率达52%。本次调查的100户从红星至四钻的上海卖家中,有20家实际从广东省发货,有14家实际从浙江省发货,有5家实际从江苏省发货,还有少数卖家的实际发货地为北京、湖南、安徽、东北等省。例如,一家名为“贝贝亲母婴商城”的卖家,标注的发货地是上海,但在询问客服后得到的答案是从合肥发货的。江苏卖家的不一致率为30%,浙江的不一致率为27%。
在本次调查的其他商品分类中,“三星I9300”的卖家实际发货地不一致的比率为35%,“LED驱蚊灯”为35%,“波西米亚雪纺连衣裙”为35%,“男士T恤韩版”为30%。
就为什么发货地与公示地不一致这一问题,卖家的回答不一。有的说“是厂店,发货仓库在别的地方”;还有的则是:“全国连锁,发货是根据消费者收货地址就近发货”。回答此类问题的客服人员大多态度亲切,解答问题也很有耐心,但有少数卖家对此很敏感,答复时不正面回答或显得有些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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