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12月24日,上海市交通委副主任杨小溪表示,滴滴专车是黑车,营运不合法。同日,山东省淄博市交通运输部门也就滴滴专车即将登陆淄博一事首次表态:任何私家车、社会车辆等非正规出租车辆,通过任何打车软件从事出租客运均属非法行为。
和所有的合作公司都依法签订了合同,和没有服务规范、没有定价标准、没有安全保障的黑车是截然不同的。滴滴专车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信息平台,强大的信息服务能力会对每次服务全流程进行记录,以保证有据可寻。
此外,滴滴特别指出,部分地区对专车的误会其实只是重申私家车不得进行非法运营的相关规定,并没有否认商务专车的模式。各地的政策事实上已经肯定了移动互联网平台商务专车模式的合法性。滴滴方面还转述了交通部11月27日记者会上的说法,“应该坚持‘以人为本、鼓励创新、趋利避害、规范管理’的原则,鼓励并规范出租汽车和汽车租赁服务模式创新”。滴滴表示,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和互联交通的大趋势下,过去的交通都是相对封闭的体系,人们的出行方式都是各自独立的 (比如,公交出行、私家车出行、自行车出行、地铁出行等),但现在因为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兴起,出现了滴滴这样撮合服务的平台企业。
近日,滴滴打车副总裁朱平豆在回答有关滴滴专车问题时则指出,专车是否有运营资质是一个老问题,相对于出租车而言,专车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无法完全套用出租车的法规来对其进行要求。专车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国内还没有发展起来,过去也没有一些相应的政策,法规来对其专门进行分类。目前在一些城市,人们更多的是用出租车的标准来看待它,所有的城市的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没有一家提出一个新的法规,都是在对过去的法规进行重申。
业内:管理不代表一定要禁止
澎湃引述一号专车CEO李祖闽的说法称,目前全国出租车行业的整体满足率是60%左右,每天的订单量是3000万单,这意味着每天还有2000万人次想打车却打不到车,供给远低于需求。
按照目标受众的定位,从打车软件到专车服务,实现的是功能性代步出行到体验性租车服务的升级,商务租车的出现是对普通出租车市场的积极填补。不过,在没有长期市场良性运作的信任背书情况下,商务租车始终被贴着 “非法营运”和“黑车洗白”的标签。
今年8月,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曾下发《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的通知》,对租赁汽车、私家车等进行严格界定。严禁私家车辆或其他非租赁企业车辆用于汽车租赁经营,而且汽车租赁经营者购置车辆须向监管部门申报备案。
在公开回应中,互联网预约车服务平台“易到用车”方面强调没有将自己看做 “租赁企业”,而是定位于“提供出行服务的垂直信息平台”,公司“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了用户获得租车及驾驶服务的效率和速度,并要求平台上合作的汽车租赁企业按照有关行业管理要求规范经营”。
事实上,对于这样的政策风险问题,成功覆盖全球40多个国家170多个城市的Uber显然更有经验。在中国,为了规避政策风险,Uber选择了一条游走于政策边缘的路径——由租赁公司提供车辆,劳务公司提供司机,由Uber进行专业培训,通过三方合作来实现合法化运营。
对此次滴滴专车在上海被定义为“黑车”,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认为,一方面,新模式的创新遇到传统旧规定的束缚,限制了创新在中国的发展;另一方面,租车时,司机和乘客的安全需要更多保障,可通过保险等介入引进更多力量。在行政手段上,管理不代表一定要禁止,应该让租车成为缓解社会出行矛盾的一个补充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