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发行超4亿张 个人信息网上“明码标价”

http://www.e23.cn2015-01-12京华时报

    摘  要:我国已发行超过4亿张信用卡,每年通过信用卡交易的资金总额超过13万亿元。记者调查发现,银行信用卡客户数据泄露现象颇为严重,在网络上形同“赶集”公开贩卖。而种种例外条款、免责规定,往往让消费者问责无门。

作方“共享个人信息”等字样往往置于合同不起眼位置。“消费者往往在不知情中就授权将自己的信息转手,遭泄露信息的消费者如果想追责,这些免责条款反而成了挡箭牌。”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说。

  自己举证消费者维权很难

  “信息泄露极易诱发金融犯罪。”上海市检察院金融检察处处长肖凯表示,在一些存在漏洞的理财平台,注册会员只需持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卡号等信息,即可划转资金。仅2013年,这一漏洞就被犯罪分子利用,在沪盗划资金数百万元。

  许峰说:“商业银行及目前处于信息保护‘灰色地带’的种种信用卡合作机构,都应对客户的信息安全负有责任。”现在,如果查出信息泄露行为,也仅仅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罚,对银行和机构没有任何追责。

  此外,消费者如果要维权,自己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但对于信息如何泄露、泄露给谁、造成了什么样的损失,这一系列举证的难题靠个人难以完成。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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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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