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退一张机票扣费80% 退改签扣费成盈利模式

http://www.e23.cn2015-02-15华龙网

    摘  要:春运期间一票难求,种种乱象也趁势而起。一些在线旅游网站的机票产品变身“旅行套餐”,有的改签费高达70%,退票费高达80%,有的“旅行套餐”甚至不支持“套餐退订”“套餐修改”。

国法学会会员、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孙长江表示,这样的旅行套餐构成“霸王条款”。“收取的退票费远远高于航空公司的退票费,即使存在旅游套餐,但带来的价值远远小于退票时的损失。对于消费者而言,设置高门槛收取高额退票费,这样的退票条款显失公平。”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明显有失公平的合同,在一年内消费者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具体看合同的约定)申请撤销。

  孙长江表示,多个电商平台都存在“霸王条款”,是互联网公司营销的一种方式——捆绑消费者消费。消费者很少详细了解条款,相关规定有时并不一目了然,需仔细打开逐个点击。消费者后期申诉很少能胜诉。

  劲旅咨询首席分析师魏长仁表示,在线旅游网站有很多中小代理人,比拼低价机票,收取高于航空公司退改签基准价的费用,是无奈的盈利模式。

  早在2011年,北京市工商局就公布了首批27种“霸王条款”,其中包括“打折商品不退不换”。目前,旅游行业监管还集中在线下的旅行社、景点,专家指出,在线旅游的灰色地带亟待规范。

  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丽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制定统一的退改签费标准。“一些在线旅行服务公司不希望消费者知道高额退改签费用如何分成,统一口径是中小代理自主规定,那么这些在线旅行公司是否也分了一杯羹?应明确收费理由,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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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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