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新网3月13日电 “3.15”将至,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即将实施一周年。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不含港澳台地区),2014年消费者对汽车、商品房、网络购物、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旅游服务、预付款购物、快递服务的投诉呈上升趋势。
纠正。
“预付”消费陷阱防不胜防 中消协提醒选正规理财产品
针对2014年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消费陷阱,刘敏给出了一些建议。
在预付款消费方面,刘敏提醒消费前一定要注意商家是否有营业执照,“冤有头债有主”,出现问题时能找到人维权。其次,无论是理发、美容、还是娱乐,最好选择信誉度高、规模相对较大的商家,“从某种程度来讲,一旦出现纠纷的时候,这些商家有履行他的责任的能力。”他表示。
此外,他建议在实施预付卡消费时,面额不要太大,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要被表面的“优惠条件”引诱;为预付卡付钱时,最好能与商家签订正式合同,便于在维权当中提供证据。
针对金融消费领域的侵权、违规和诈骗现象,刘敏提醒消费者要到正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时。他特别提醒在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场所等待办理业务时,要警惕以这些机构的名义推销的人员,这些人很可能是“假冒”的,其推销的产品也存在很大风险。刘敏提出,金融机构应对经过批准、正式发布的理财产品提供咨询服务,便于消费者查询、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