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快递被冒领应由网店赔偿购货款和邮费

http://www.e23.cn2015-06-16京华时报

    摘  要:昨天,最高法通报了10起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其中明确:网购的货物在快递过程中被人冒领,应由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特价”商品下单后却是原价,销售者“退一赔三”。而经营者销售已公告召回的汽车,构成商业欺诈。

,也就是合同关系。因此,对于此类案件来说,消费者起诉快递公司,因为没有合同关系,并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赵占领分析认为,根据以往的案例来看,网络购物属于新兴消费,此类纠纷确实不多见,最高法公布的此案有着判例指导作用。

  □案例2

  电商“特价”不实可退一赔三

  基本案情:2014年4月8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米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广告显示:10400mAh移动电源,“米粉节”特价49元。王辛当日在网站上订购了两款移动电源:10400mAh移动电源69元,5200mAh移动电源39元,王辛提交订单后,于当日通过支付宝向小米公司付款108元。

  4月12日,王辛收到上述两个移动电源及配套的数据线。5天后,王辛发现使用5200mAh移动电源的原配数据线不能给手机充满电,故与小米公司的客服联系,要求调换数据线。小米公司同意调换并已收到该数据线。此后,王辛以小米公司对其实施价格欺诈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

  电商存欺诈退款并赔偿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涉案网购合同有效,消费者拥有公平交易权和商品知情权。由于小米公司网络抢购此种销售方式的特殊性,该广告与商品的抢购界面直接链接且消费者需在短时间内作出购买的意思表示,而小米公司认可小米商城活动界面显示错误,存在广告价格与实际结算价格不一致的情形,小米解释为电脑后台系统出现错误,但没有证据证明。

  二审法院最终认定小米公司存在欺诈消费者的故意,法院依法判决王辛退还小米公司上述两个移动电源,小米公司保底赔偿王辛500元,退还王辛货款108元,驳回王辛其他诉讼请求。

  >>专家解读

  电商系统故障需自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杨临萍分析称,销售者网上销售商品有价格欺诈行为,诱使消费者购买该商品的,即使该商品质量合格,消费者有权请求销售者“退一赔三”和保底赔偿。电商作为销售者利用他人网络销售货物过程中有欺诈行为,交易后与消费者达成赔偿协议而不履行,消费者有权请求销售者依照协议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网站的“特价”、“促销”,消费者在下单时却以货物的原价进行购买,赵占领介绍,此类案件纠纷在现实中较多,电商通常有两种解释,既系统故障或者人工操作失误。

  赵占领解释,如果商家确实有证据能够证明,消费者在下单时,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或者系统出现故障,此种情况就属于重大误解,依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电商需要退还消费者购物款,不进行惩罚性的赔偿。

  而如果电商没有证据证明,“特价”、“促销”后,消费者原价购买的货品不属于重大误解,那么这就是电商在进行宣传时故意的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电商销售者确实应当“退一赔三”。

  □案例3

  出售“召回车”构成商业欺诈

  基本案情:2013年9月28日,王先生以24.98万元的价格从天津中进沛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欧蓝德小型越野车。2014年2月,中进公司通知王先生该车应当被召回。而早在2013年6月,三菱汽车公司就已发布召回部分进口欧蓝德汽车公告,召回时间为2013年6月5日至2014年6月4日,召回车辆范围包括王先生所购车辆。

  王先生以中进公司构成商业欺诈为由诉至法院,然而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王先生不服,提起上诉。

  >>法院判决

  销售商需给三倍赔偿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中进公司作为经营者,对车辆是否属于被召回的范围应当知道。中进公司隐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网络编辑:马恬

浮世绘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