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昨日,本报的“一天内数次变价,乐购陷入‘欺诈门’”消息见报后引起强烈反响。济南市民张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在乐购万达店购物时也遇到标价高于付款的情况,认为乐购有失信誉。至昨天下午5点半,乐购万达店被指四次“价格欺诈”,七里堡店被投诉四次。
费者故意抽调价签!”……面对乐购频频出现的“低标高结”现象,从乐购的答复不难看出,答复都想表明一个问题———乐购没有责任。
一次是偶然,两次还是偶然,三次四次呢?济南、潍坊、辽宁、深圳等多地出现乐购“价格欺诈”现象,部分地市已对乐购进行听证。
至2011年1月26日,乐购在中国拥有93家超级大卖场和12家便利店,称致力于为顾客提供满意的购物之旅。消费者不明白,“满意的购物之旅”体现在哪里?一次又一次“低标高结”、一次又一次被指证“价格欺诈”就是所谓的满意?一名网友曾表示,乐购的“坑爹”行为令人发指,想利用消费者大多不看购物小票的心理赚取高额利润,你的如意算盘真的打错了。
山东大学社会与发展学院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说,乐购的做法明显为价格欺诈,消费者是他们的衣食父母,乐购必须按照标价售卖,如果继续通过价格欺诈的方式谋取利益,必定是砸了自己的饭碗。
更令人不能理解的是,当记者对乐购山东地区的新闻发言人进行采访时,对方称什么时候做出回应、做出何种回应,不是由消费者、媒体说了算,而要由乐购来决定——— 全然一副强硬且没诚意的态度。
请问,亲爱的乐购,你的“坑”想挖多久?!